作者blueprince (Back)
看板WorkinChina
標題[討論] 台灣承認的驗證中心
時間Sat Jun 2 16:36:56 2018
這個月家中長輩過世
因為長輩疑似生前有債務
所以家裡決定要一起放棄繼承
我目前在大陸工作
要辦理放棄繼承需要填寫委託書
讓我家人去辦印鑑證明
但是我查了一下 這個委託書
「在大陸地區做成者,應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驗證。」
我在網路上都找不到這種機構的相關資料
想請教我現在該怎麼處理呢......
萬不得已是得飛回台灣處理,可是最近是工作旺季
真的沒有時間飛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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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magicalko: 公證處 06/02 16:39
2F:→ miss500: 不是都改限定繼承了嗎? 還是只有指未成年人 06/02 16:54
3F:→ miss500: 你可以google一下 限定繼承 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06/02 16:57
4F:→ blueprince: 我有找了資料,但是畢竟法律外行 06/02 17:06
5F:→ blueprince: 有時法律條文看不出會不會出問題 06/02 17:07
6F:→ blueprince: 所以家人決定在世界各地都一起處理 06/02 17:07
7F:→ blueprince: 公證處是台灣政府承認的機構嗎? 06/02 17:08
8F:→ IceMakers: 不是委託書寄給你寫一寫再寄回去就行 一定要本人去哦? 06/02 17:08
9F:→ IceMakers: 你去大陸的公證處辦理 也是要請假花時間去辦 06/02 17:09
10F:→ IceMakers: 還不一定辦的好 還不如一張機票周末來回搞定 06/02 17:10
11F:推 sutekidesune: 好奇去找了一下,限定繼承還是要去法院申請遺產清冊 06/02 17:23
12F:→ sutekidesune: 不然就是全部繼承人拋棄繼承,感覺拋棄繼承簡單明瞭 06/02 17:24
13F:推 sutekidesune: 看起來是公證處吧,再到海基會申請 06/02 17:27
14F:→ sutekidesune: 看起來是因為人不在台灣關係,所以委託書要特別處理 06/02 17:28
15F:→ sutekidesune: 不像人在台灣,直接寫一張委託書家人就可以辦了 06/02 17:29
16F:→ sutekidesune: 建議是打電話到辦理印鑑證明的單位確定比較快 06/02 17:30
17F:→ sutekidesune: 我看寫這規定的是戶政司 電話:(02)8195-8151 06/02 17:31
18F:→ blueprince: 已經有聯繫過了,就是委任授權麻煩 06/02 17:58
19F:→ blueprince: 回台灣真的是萬不得已的選項... 06/02 17:59
20F:推 marco168: 就簽名而已 哪有這麼麻煩 台灣家人拿去辦一辦就好 06/02 18:17
21F:→ marco168: 妳自己看過文件 叫家人代簽 又不用怕家人陰妳 06/02 18:18
22F:→ marco168: 就文件簽一簽 不過 三等親內都要簽名 不然會害到別人 06/02 18:19
23F:→ marco168: 我也辦過啊 就跑去拿申請書 簽一簽 送回 解決 06/02 18:20
24F:→ TaiLao: 推文很多都說了~現在最好用限定繼承~拋棄繼承有很多問題 06/02 19:46
25F:推 marco168: 沒啥問題 有問題就問承辦人 當時我都自己跑流程很清楚 06/02 19:57
26F:→ marco168: 限定繼承我就不知道 拋棄 一點債務轉移都不會發生 06/02 19:58
27F:→ marco168: 沒辦過 就不要亂說 聽鄉民亂說沒意義 我自己辦過 06/02 20:00
28F:→ marco168: 不懂就別發言 ~ 什麼最好用限定繼承 06/02 20:01
29F:→ marco168: 最好是本人要去 ~ 都一堆不懂在哪黑白說 06/02 20:03
30F:推 marco168: 簽個名子 家人又不會陰妳 委任啥 還是會告妳偉造文書? 06/02 20:06
31F:→ marco168: 偽造文書 06/02 20:07
32F:→ marco168: 補充一點 3個月內要辦理 拋棄繼承 去法院拿申請表 06/02 20:21
33F:→ TaiLao: 拋棄麻煩的是還要去市公所辦印鑑證明(之前辦過現在不知道 06/02 22:42
34F:→ TaiLao: 還要不要) 06/02 22:42
35F:→ TaiLao: 拋棄不是拋棄者會有問題,是沒有去申請的繼承者會出問題( 06/02 22:49
36F:→ TaiLao: 好幾個順位之後的繼承者),之前就是有人發生這樣的狀況, 06/02 22:49
37F:→ TaiLao: 後來政府才改法令成限定繼承,避免前面的繼承者拋棄繼承 06/02 22:49
38F:→ TaiLao: 後,讓後面順位的繼承者在知情死者已往生的狀況下,但不 06/02 22:49
39F:→ TaiLao: 知道前面的繼承者拋棄繼承造成債務轉繼承到身上,但現在法 06/02 22:49
40F:→ TaiLao: 令已經改了也沒差,現在會用拋棄繼承大部分都是為了讓財 06/02 22:49
41F:→ TaiLao: 產轉移到某個繼承者身上才使用。 06/02 22:49
42F:推 magicalko: 看WIC增加台灣繼承的知識.... 06/02 23:17
43F:推 achuck11: 限定繼承有個風險是在,有些財產有價但無法變現,像未上 06/03 03:20
44F:→ achuck11: 市公司股票要用淨值當遺產算。所以可能會發生你限定繼 06/03 03:20
45F:→ achuck11: 承了無法變現的資產和負債(資產>負債),而且你還要付 06/03 03:20
46F:→ achuck11: 遺產稅。 06/03 03:20
47F:→ ganbatte: 狀況複雜的話不如花錢請個代書,用小錢解決大錢還是划算 06/03 17:52
48F:→ ganbatte: 這種事情重點是要辦對,然後避免糾紛機票錢不要省親簽好 06/03 17:53
49F:推 sutekidesune: 簽名的事情反而簡單,文件印出來用順豐寄就好了 06/04 15:08
50F:→ sutekidesune: 重點是人在國外會不會影響委託問題才麻煩吧 06/04 15:08
51F:→ copyer: 印出來順豐快遞就好了+1.. 06/05 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