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saacc (小元宅爸)
看板WorkinChina
標題Re: [問題] 請問各位有關工作上的問題
時間Sat Mar 7 11:41:51 2009
※ [本文轉錄自 Accounting 看板]
作者: isaacc (小元宅爸) 看板: Accounting
標題: Re: [問題] 請問各位有關工作上的問題
時間: Sat Mar 7 11:37:56 2009
※ 引述《eiva18 (eiva18)》之銘言:
: 各位前輩你們好
: 小弟有問題想請教一下
: 小弟的女友目前從事會計業
: 應該說是在一個小會計事務所上班
: 老闆+老闆娘+三個員工
: 上班過程我不多說了
: 因為發生很多事
: 我只能說
: 我女友工作算很拼了
: 一天工作10個小時有 甚至超過(沒有拿過加班費)
我只針對這句話發言
我大約從一月初開始到現在
每天晚上大概睡四小時吧,1~5 or 2~6比較常見
有時是22~2, 23~3, 24~4...
跟朋友吃飯,隨時開電腦回信
假日抽空去錢櫃唱歌(真的是錢櫃!!!)跟朋友打球,電腦都開著
黑莓機則是完全沒停過,24小時回信,電腦也不關才可以隨時看底稿然後回信
上飛機前收底稿,在飛機上出完Q,下飛機發給incharge
聽說incharge是在飛機上整理底稿清Q,然後順手丟給旁邊的staff解Q...
經濟不景氣,就算是在忙季
C-SOX的專案卻前仆後繼的要擠在年後開工然後三月底四月初要看結果
而且拜訪新客戶的行程仍然法不停蹄
上周是上海=>重慶=>廣州=>東莞=>虎門然後周日回上海
這周比較好只去了杭州兩天,
但昨天一口氣拜訪四家上海客戶然後final兩家保險公司底稿
現在也不能安心回台灣
下周明明為休假,卻已經被兩岸老闆安排完除了周五下午之外的行程...
不知道耶,這個行業怎麼這麼悲慘呢?
中午跟同事吃飯時,大家彼此無奈的苦笑著。。。
有時看著team裡面仍然孤家寡人卻又互相不來電的帥哥美女
都想說把他們介紹去好的client site好了,免得造孽...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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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2.65.67.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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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isaacc:我覺得困擾的是我好像很習慣這種生活了...哎 03/07 11:42
2F:推 bobobian:樓上專業! 03/07 11:43
3F:推 hsnupsc:看來我睡的太多了,一天六小時。 03/07 11:45
4F:→ bobobian:我整個罪惡.....每天至少七小時...... 03/07 11:47
5F:推 capik:宅爸辛苦了,經濟復甦的重責大任靠你了(我的股票漲也靠你了) 03/07 11:47
6F:→ capik:XD 03/07 11:47
7F:→ isaacc:因為客戶砍價,所以得做更多業務,才能趕上目標啊 :~~~ 03/07 11:50
8F:→ isaacc:我發現這篇文章的內容,多WICer都可以見證 03/07 11:50
9F:→ isaacc:我還沒寫說花了幾分鐘查某些資料並完成刑事警察局報案程序~ 03/07 11:51
10F:→ isaacc:結果看起來要跟警官改約晚上了...可是我想陪老婆小孩吃飯耶 03/07 11:51
11F:→ bobobian:老婆小孩吃飯比較重要! 03/07 11:53
12F:→ bobobian:不過警官可以改個時間沒關係 03/07 11:53
13F:→ bobobian:備案很快啦! 大概不用二十分鐘就可以搞定 03/07 11:54
14F:→ isaacc:nonono,我是要做正式筆錄,一次走完法律程序 03/07 11:56
15F:→ isaacc:然後九隊就會循IP跟帳號跟有關單位行文確認身分 03/07 11:56
16F:→ isaacc:接下來就是發函傳訊,裡面當然也會寫著【抗傳即拘】~~~哎 03/07 11:57
17F:→ isaacc:自己要寫的狀紙是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這個很簡單啦 03/07 11:57
18F:→ bobobian:那會有點久耶.....不過沒差啦 03/07 11:57
19F:→ isaacc:而且我有法律顧問櫻姐加持 (挺~~~) 03/07 11:58
20F:→ isaacc:先登機摟,掰~ 03/07 11:58
21F:→ bobobian:刑事處分 民事賠償 很有趣唷XD 03/07 11:59
22F:推 mulkcs:這算自訴嗎? 03/07 12:05
23F:推 lissuhsien:相較之下,我睡得真多也真夠自由的>"< 03/07 12:37
24F:推 takuyo:原來我一天睡六小時是奢侈....... 03/07 12:42
25F:推 bobobian:我還每天晚上十點睡覺 早上六點半起床咧! 03/07 12:57
26F:→ bobobian:沒記錯的話,敗訴方要負擔的東西挺刺激的XD 03/07 15:47
27F:→ bobobian:民事賠償的行情價有沒有漲價啊? 03/07 15:47
28F:→ isaacc:香港好悶熱~然後買不到宅媽生日禮物,嗚~~~ 03/07 16:15
29F:→ bobobian:平安回家就是最好的禮物XD 03/07 17:09
30F:→ bobobian:好像有賣巧克力的店,在burger king下面 03/07 17:13
31F:推 calmoon:咦 有提到我嗎 告訴乃論之罪一樣可以透過刑警送地檢 03/09 0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