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aradoxme (runaw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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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問題] 2008退稅問題
時間Thu Mar 12 22:06:37 2009
我剛剛算了2008年可以退稅的總額
我的總收入是5111
聯邦稅是516
州稅加地方稅是151
所以可課稅收入是5111-3500-151=1460
對照tax table要繳的稅額是 146
這樣算下來我好像只能退516-146=370
這樣是正常的嗎????
因為代辦公司幫我算的可退稅稅額是600耶...
而且不是聽大家説聯邦稅幾乎都可以全部拿回來嗎???
請大家幫忙看一下....
有種大失血的感覺...
我這樣算到底對不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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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43.139.142
1F:→ cchris:聽起來完全正確;不要隨便相信代辦;它可能把州稅也算進去? 03/13 04:09
2F:→ cchris:也可能單純虎爛你; 有興趣的話你也可以自己報州稅 03/13 0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