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chris (engineer & travel ag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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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問題] J1簽證時限和入境美國時限的差別
時間Sun May 13 11:20:20 2007
※ 引述《raggae (CE'ST LA VIE)》之銘言:
: 想請問一下大家
: J1簽證長度一般是給四個月,這是指這四個月的時間都可以工作
不完全正確
: 這說法OK吧!
不ok
代表這四個月可以「入境」美國
剛好這四個月就是你可以工作的時間 (巧合)
: 再來就是入境美國的長度要看海關給多久,一般是給半年
這是「觀光簽證」的一般停留長度
J1不是觀光客,當然不適用
: 所以說,我若假設打工三個月的話,我還可以在美國待三個月旅遊
: 這樣解釋有誤嗎
完全錯誤
: 我被搞糊塗了,請大家幫我解惑,謝謝!
你這四個月可以「入境」美國,也可以居留美國
這四個月結束後,不能再「入境」美國,但是可以在美國多居留一個月的時間
(也就是說,打工後不能去加拿大/墨西哥/其他國家玩之後再回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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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easyhappy:所以說可以打工四個月加上打工一個月嗎?共五個月 05/13 11:41
2F:推 realjo:最長是可以這樣 但台灣學生除了應屆外幾乎無法達成 05/13 12:17
3F:→ cchris:什麼多加一個月? 那個月只能準備打包回家/在境內旅遊 05/13 13:06
4F:推 realjo:簡言之 工作最長四個月加境內旅遊一個月在美停留最長五個月 05/13 14:56
5F:推 cchris:就只能旅遊一個月. 原作怎麼一直弄錯 05/13 17: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