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annabis (鴆)
看板WorkanTravel
標題[問題] 役男申請出境的問題...
時間Fri Jun 2 09:29:22 2006
役男申請出境不是最長不得逾兩個月嗎?
那超過的罰則是不是只有次年不得出國這項處罰而已呢?
今天去市公所申請役男出境,結果他給我的條子上寫得好恐怖...=.=
什麼違反者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移送法辦之類的...
還有請問大家去市公所申請出境和工作簽證的時候是不是都謊報會兩個月之內回來呢?
還是應該老實跟他說?那期限不會影響工作簽證的時間長短嗎?
還是有辦法可以讓在學役男出國兩個月以上?
請知道的人不吝賜告...晚點就要去辦簽證了...有點緊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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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61.56.131.217
1F:推 rockhouston:當年度剩下月份以及明年一整年無法出國吧? 06/02 15:19
2F:→ rockhouston:如果你今年出國 就要等到 12/30 2007 才能在出國了 06/02 15:19
3F:→ rockhouston:錯了 12/31 >"< 06/02 15:20
4F:→ kannabis:喔,謝謝!! 06/02 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