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ewlewbo (> <)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板務] 關於板規 15B 之判例討論
時間Sat Jun 15 01:46:03 2024
板主們好~
我最近違反 15 B 被水桶了,才驚覺原來指稱人網軍也算人身攻擊之一種。
沒有要提出重審,因為該案判例很明確,所以我本人被桶應該是沒問題的。
純粹想討論關於 15B 之認定問題。
像這樣關於人身攻擊的板規,很多板都有。
不過通常是用於防範比如攻擊身材外貌,或者家庭狀況等等。
而說人「網軍」是否適合用 15B 來規範呢?
由於 15B 還有造謠相關規定,所以算是比較模糊。
以下試論之。
(1). 什麼算網軍呢?是有明確雇傭關係,拿薪水發評論的才算?
還是幾乎所有推發文都是政治相關,會被稱為「側翼」、「自干五」的,
廣義上也算是網軍的範疇?
(2). 說實在,「網軍」二字的定義並沒有非常明確。我相信不同的人來看我
(1) 的論點,也會得出不同答案。不過眾所周知 PTT 看板由於非營利的關
係,論壇管理能量較弱,網軍也確實氾濫。如果讓 15B 去禁止大家說別人
網軍,是否反而有劣幣驅逐良幣的效用?因此,我認為對「網軍」二字採用
廣義之認定,對看板風氣是比較好的。
我明白法律不溯及既往,所以就算改了判定標準,也不會讓我出桶。
純粹為了看板風氣提出討論。
或許能夠視作因應看板風氣,所提出的板規認定更動,公告於 Women_Picket 後執行?
以上提出討論。
板主管板辛苦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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