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good (Life is Good)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板務] 版規10是不是只要再檢舉前刪除都Safe?
時間Mon Dec 17 16:36:19 2018
有一篇 lanca (超越自己)發了一篇徵人文
雖然只有一晚,錢還在我負擔範圍內,但總覺得不開心。po到背包客棧舉發她嗎?後續是
否又要面臨該女說謊或狡辯等烏煙瘴氣的事??想到就覺得疲累。如果是大家,你們會怎麼
做?有想一起分擔沖繩住宿的女生也歡迎聯絡我XD 時間1/22日
在刪除前至少已經徵人徵了三、四個小時
已經實質有徵人效果了
所以只要在被檢舉之前刪文就沒事了?
那我想請問版主,哪幾項版規,可以在被檢舉前刪除就沒事?
特別問mother跟小妹版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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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3.10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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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lturtsamuel: 主要是我覺得那文章比較接近板規10 12/17 18:05
2F:→ lturtsamuel: 欸你也寫板規10 我看錯 12/17 18:05
3F:推 lturtsamuel: 總之 板規10的罰責比較輕微 初犯警告刪文 因此我給予 12/17 18:06
4F:→ lturtsamuel: 刪文的寬容期限也就比較大一點 12/17 18:06
5F:推 lturtsamuel: 該篇文章10點發文 15點刪文 5個小時 12/17 18:07
6F:推 mother: 老木在決定達標與否時有猶豫一陣子,在考量原po原文已刪且 12/18 13:04
7F:推 mother: 情節值得同情後就沒判了。 12/18 13:05
8F:推 mother: 但就像你所說的,在這4~5小時間確實已有實質徵人效果 12/18 13:06
9F:推 mother: 所以老木認為老木得改判達標 12/18 1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