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caron5566 (PTT優文界頭號王牌)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板務] 自己想想,你們是不是有一堆注音文沒處理
時間Mon Jul 31 00:33:20 2017
台灣的注音,包括注音一式和注音二式,
這兩個都是官方規定的注音,是官方標準!
其中注音二式包括大部分的拉丁字母,
像是b,p,m,f,d,t,n,l......
所以每當出現用拉丁字母標示發音的文章,
超過三個拉丁字母,
只要他用的拉丁字母屬於注音二式,
那他就必然違反板規三,
譬如this is a pen.
他其實是用台灣的注音二式,表達:
「特喝一斯一斯啊呸恩」的發音,
為什麼你們執行板規三反而不包括教育部頒布的注音二式???
你們跟教育部對著幹?
要執行前任板主留下的、受女板長期民意支持的禁止注音文板規,
那就應該好好的、徹底地執行,
將注音二式也包括進去。
考量最近發公告和判案的版主都是同「一」個,
讓他休息一下,就讓最近沒出現的兩位板主好好解釋,
一、板規三的注音文有沒有包括注音二式?
二、如果包括,為什麼不執行?將來是否要徹底執行?
三、如果你們覺得不包括,為什麼一般的注音定義就包括注音二式的拉丁字母了,
你們卻覺得這樣不算,反而只判決使用注音一式的文章違規,
形成不公平的差別待遇,其中的考量是什麼?
你們覺得這樣的考量合理的理由又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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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4.148.193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Women_Picket/M.1501432402.A.D70.html
1F:推 DenTisGirl: 板規3的加註文字原係 cpblgu 板主推動與擬定,認為由 07/31 00:39
2F:→ DenTisGirl: 他來說明較為恰當。 07/31 00:39
3F:→ DenTisGirl: 目前標準來說只會罰ㄅㄆㄇ這種,不會罰拉丁。 07/31 00:40
他推動的板規加註,依然使用和原條文一模一樣的「注音文」這個詞,
依然和受愛戴的前板主使用的名詞有一樣的意思,
所以cpblgu並不是在板規中創設出注音文的人,
而是和諸位一樣是前板主意志的繼承者!
並沒有應由他說明比較恰當的理由,
你們每個人的意見都是一樣重要的!
所以請你也詳細回答吧!
當然他這幾天處理那麼多板務還要花時間回答這個,我也很歡迎!
※ 編輯: macaron5566 (123.194.148.193), 07/31/2017 00:50:35
4F:→ DenTisGirl: 明明加註的細項就寫「注音」... 愛掰欸.. 07/31 00:53
請注意你的用詞,你已經不是第一次在討論板務時對別人擺出高高在上的態度冷嘲熱諷了
而且,你怎麼能覺得注音就不包括注音二式而不處理任何使用拉丁字母的文章呢?
難道你不處理注音二式也是因為cpblgu的意思和他制定板規細項的權威嗎?
這已經不只是板規的意思的問題,而牽涉到「你」的解釋,
你的解釋是不需要別人來回答,別人也沒辦法回答的事情。
※ 編輯: macaron5566 (123.194.148.193), 07/31/2017 00:58:29
5F:→ DenTisGirl: 總之我只會罰ㄅㄆㄇ這種,除非其他板主附議、 認為有 07/31 01:01
6F:→ DenTisGirl: 必要增罰拉丁拼音,討論通過後就公告實施。 07/31 01:01
7F:→ DenTisGirl: 若無其他板主附議,這篇我也就擱置不理了(不代表其他 07/31 01:01
8F:→ DenTisGirl: 板主立場)。 07/31 01:01
9F:推 yuponkimo: 我覺得這已經是在玩文字遊戲了 07/31 01:49
這當然是文字遊戲啊,但是在這件事上的文字遊戲是非常有意義的,
凡是自然語言的詞都會有歧義,進行任何嚴肅的討論前都要先確定用詞的意義的範圍,
尤其是這是板規,板規的用途是限制言論自由,更需要有清楚的範圍,
追求注音文一詞的範圍,這個過程可能是痛苦的,但是我們不能畏懼於困難,
就放棄追求真理!
只是無奈某個板主憑著他在女板的無上支配權,完全沒有以理論交鋒的意思,
每次討論板務都是給罐頭回覆,還要狠狠嘲諷對他有意見的人,
從以前的判決、擅改板規,到現在討論注音文,
她做事情從來不說理由,又表現得一副問他理由的人得罪他了的樣子,
讓關心女板的人非常難過。
10F:推 makinoyui: 嗶嗶嗶 板主這篇超過3個注音了 塔姐姐應該檢舉板主應 07/31 02:06
11F:→ makinoyui: 該自請水桶~~ 07/31 02:06
12F:推 cpblgu: 本人支持解禁注音文,等其他板主附議,就醬。 07/31 07:37
13F:推 mono5566: 現在是不是女板只有兩個板主 0.0? 07/31 10:07
14F:推 vicious666: 支持解禁耶,嘴巴癢的跟放大假的來回答個吧 07/31 10:32
※ 編輯: macaron5566 (123.194.148.193), 07/31/2017 12:32:21
15F:推 makinoyui: 解禁附議 07/31 14:32
16F:推 babycat170: 照目前的工作量,廢掉注音文感覺真的比較好,辛苦了! 07/31 16:08
17F:→ yuponkimo: 現在的情況就是大多數人違反是因為操作錯誤而非有意為 07/31 16:26
18F:→ yuponkimo: 之,所以我支持廢除禁注音 07/31 16:26
19F:推 moshenisshit: 終於要解禁了嗎? 07/31 17:05
20F:→ moshenisshit: 那種蠢板規居然還用到現在, 07/31 17:05
21F:→ moshenisshit: 害我還以為現在是2007年 07/31 17:05
22F:推 Birthday5566: 我殫威武 雜人不要再強求惹 07/31 19:21
23F:推 zyxwv0417: 一個版主支持沒屁用啦 有人就自己改成要全部版主同意嘛 07/31 2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