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nysheep (愛與和平的PTT鄉民)
看板Women_Picket
標題[板務] 新版規疑問?
時間Tue Nov 22 10:09:08 2016
6. 文章內不得出現FACEBOOK、BLOG連結、及
任何形式之廣告,皆視為廣告文。
(包含簽名檔)
→ 初犯刪文並退文水桶一個月,累犯退文並永久水桶。
10. 禁止任何徵友性質之文章、推文(
暗示均不可)。
→ 初犯刪文並水桶一個月,累犯退文並永久水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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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規第6點,任何形式之廣告?
任何形式未免太廣、太模糊?
變成只要版主心證認定,沒意圖廣告,也可能被認定廣告。
像店家心得文?算命文?詢問商家文?
要怎麼避免落入任何形式中而被水桶?
如果辛苦打很長,結果版主心證有暗示廣告,直接刪掉,那不是超冤?
然後FB連結禁止,很多公眾、政治人物的FB也禁,那也是禁掉一堆話題了
新版規第10點
"暗示",怎樣算暗示要徵友?
多了暗示兩個字,卻沒有明確的說明
又是一條給版主隨意擴充心證的條文!
徵求回信指點?問有相關問題可以回信詢問?寫如果想知道店名可以寫信問?算命文?
這些算是暗示徵友嗎?
光"暗示"兩個字,要隨意擴大解釋的話,可以刪掉大多數的文章了
聊天?詢問穿著,硬要說也可以說是暗示藉由討論穿著交友阿
法條不應該有如此不明確的情形。
這兩條的模糊文字,我覺得會讓很多文章不敢發表,有礙公共網路分享討論風氣
雖然會讓版主執行很方便,
但公眾討論版,不該為了防止一些惡意的文章,而因咽廢食
不明確的定義,讓版眾無所適從。
希望能夠明確化、或是修改。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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