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nalysis5566 (analysis5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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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新聞] 同學下毒 國2女暴瘦8公斤 鉛筆盒掉地
時間Fri Mar 12 08:39:50 2021
同學下毒 國2女暴瘦8公斤
鉛筆盒掉地起爭執 水壺竟被注入硼砂
7小時前
https://i.imgur.com/06jRQPl.jpg
【徐彩媚/嘉義報導】嘉義市某國中國2何姓女學生,去年9月與同班葉姓女同學發生碰鉛
筆盒掉地誤會,葉生竟和另3位同學合謀,向藥局買針筒和硼砂加水稀釋,趁機注入何女
水壺,導致何女生病暴瘦8公斤。葉生私下還說知道此舉犯法,「可以去他的喪禮」。
直到12月何女的母親經學校通知才知情,報警處理,警方以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少年法庭。
何母不滿向《蘋果》投訴,指對方差點要了女兒的命,法官竟要他們3萬元和解結案,令
她氣憤不已。
何媽媽說,去年9月29日她最小的女兒下課時身體不適,她以為是一般的感冒,三天兩頭
就拉肚子、嘔吐、頭暈,媽媽認為女兒一出生就住加護病房,身體弱,未料直到去12月底
,校方通知,她到學校才知道女兒竟是被同學下毒,非常震驚。
法官竟提3萬元和解
在學校調解時,對方沒有認錯的誠意,加上她認為14歲的孩子做這種事,應該要有所警惕
,因而報警。何媽媽說,4位同學,2名姓葉,1位姓黃,1人姓廖,買硼砂加水稀釋,是葉
姓同學上網學的,她告訴其它3位同學,要給她女兒教訓。
黃同學因遭排擠被踼出LINE群組,她才跟她女兒和老師說出下毒這件事。何媽媽拿著黃同
學給她的「四人小組XX豬豬群」LINE對話,葉生向小組成員說:「我知道這是犯法,但我
就是想,因為爽」,「再3公克,準備死」、「吃1個月一定會有問題」、「可以去他的喪
禮」。讓何媽媽看得膽戰心驚,小小年紀怎敢如此。
讓何媽媽無法釋懷的是,葉同學父親找的律師回答法官說,LINE的對話是開玩笑,法官要
他們3萬元和解,何媽媽無法接受;法官叫她拿出她女兒中毒證據。何媽媽說,被下毒已
過3個月後才知,帶女兒去驗毒,醫生明白表示,驗不出來。她不滿對方只承認下毒3次,
可是她女兒變很虛弱,原本的好成績也大受影響。
主嫌轉學還稱「沒事」
何媽媽說,她可以原諒其他3位同學(校方大過處分);但主嫌葉同學轉學後,竟還強調
,「沒事也沒有罪」,又說:「從小害人,長大好棒棒,更何況對方又沒死,她不會有事
。」何媽媽嘆,只希望法律還她一個公道,不可「姑息養奸」,希望女兒身體早日康復。
報你知:大量食用硼砂恐釀腎衰竭
林口長庚腎臟科主治醫師毒物專家顏宗海表示,硼砂(Borax)雖然毒性不強,不過遇水
會成為硼酸,誤食硼酸會造成腸胃不適,例如嘔吐等。若大量食用,會引起代謝性酸中毒
,恐釀腎衰竭,患者必須洗腎或腎臟移植。
衛生官員也指出,硼酸在人體內有積存性,連續多量攝取易蓄積,妨害消化酵素之作用,
引起消化不良,造成紅斑、循環系統障礙等,早已為各國禁用。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20210312/5DAFNO3VNVH7XDV3ITN5MUBSAM/
這些國中女生有點惡毒,霸凌同學就算了,還給她喝硼砂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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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nalysis5566 (180.217.155.20 臺灣), 03/12/2021 08:41:06
1F:→ eva19452002: 鼻屎般的動機,汪洋般的殺意03/12 08:41
2F:推 chocopoodle: 葉父母在做什麼的啊 教出這種小孩03/12 08:42
3F:→ g7a7n7: 琺官牠馬怎不去喝硼酸水 我給3萬 03/12 08:44
4F:推 n1030103: 這種人就是要私刑報復,法律沒什麼屁用 03/12 08:45
5F:噓 try66889: 要人三萬和解在開什麼玩笑? 03/12 08:47
6F:→ try66889: 這算蓄意謀殺吧03/12 08:47
7F:→ g7a7n7: 法官叫你3萬和解還奢望牠給公道???03/12 08:48
8F:→ g7a7n7: 花錢找人把那些霸凌的處理掉還比較值03/12 08:48
9F:→ magnumcxz: 跟他3萬和解,再私下處理掉,然候用3萬跟對方和解 03/12 08:55
10F:推 chocopoodle: 該法官可以接受自己小孩下毒換3萬塊喔? 03/12 09:03
11F:推 b3030: 傻眼03/12 09:07
12F:→ eva19452002: 所以大家就知道為什麼法官在台灣人民心中聲望不高了 03/12 09:07
13F:→ eva19452002: 應該是說為什麼台灣人民普遍對司法失望了吧03/12 09:07
14F:→ gua0313: 太誇張了,這人格病態了03/12 09:10
15F:推 gua0313: 證據確鑿,不是提告者太慈悲,就是被告背景太硬 03/12 09:13
16F:推 gua0313: 發生在校園不該被過份原諒,很多霸凌案也是基於年齡以及03/12 09:15
17F:→ gua0313: 人情而被河蟹掉。03/12 09:15
18F:推 kamelol: 葉女有夠惡毒,這絕對要嚴懲的啊03/12 09:15
19F:推 bliss7115: 真心認為應該要有法官的審核淘汰機制,恐龍法官新聞真03/12 09:15
20F:→ bliss7115: 的層出不窮,原來納稅是來成就這些只會息事寧人的法官03/12 09:15
21F:→ bliss7115: ,卻不是主持公道的,真令人失望 03/12 09:15
22F:噓 Ciaossu: 殺人未遂和解個屁03/12 09:17
23F:推 mywade: 你好毒WU你好毒WU你好毒WUWUWUWU03/12 09:17
25F:→ Ciaossu: 殺人案,隔年就下修刑法年齡,台灣居然還在和解 03/12 09:21
26F:推 reinakai: 難怪要訴諸媒體 和解個屁 03/12 09:25
27F:噓 abingo: 垃圾 03/12 09:34
28F:推 pogopin: 幹嘛公布媒體 直接私刑解決 受害者的傷害可能是一輩子03/12 09:34
29F:→ pogopin: 不給點教訓 又會有下個受害者03/12 09:34
30F:推 oldmangoes: 有人知道是哪所國中嗎?03/12 09:35
31F:推 ooxxman: 沒證據啊,小屁孩可以說自己都在屁話,而且未成年罰很輕 03/12 09:36
32F:噓 canis831025: 誰要三萬和解啊…花30萬了事比垃圾法官有用 03/12 09:42
33F:推 Melody000: 三萬和解? 跑醫院就不只了 也不知道有沒有後遺症 三百03/12 09:52
34F:→ Melody000: 萬我都嫌少 03/12 09:52
35F:推 gua0313: 支持修法03/12 09:54
36F:推 a3795869: 殺人未遂想3萬和解 笑死03/12 09:59
37F:噓 SWS7983: 新聞寫得也沒很詳細 和解是民事還刑事?一堆人就罵天罵地 03/12 10:12
38F:→ SWS7983: 罵法官恐龍 自行腦補和解無罪 什麼司法已死講得自己很正03/12 10:12
39F:→ SWS7983: 義XD殊不知刑事訴訟根本沒有訴訟上和解 笑死03/12 10:13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法官調查後,認為依現有證據並不足以認定少年的行為已符合殺人未
遂的要件,但少年行為確實不當,因此,
對少年進行保護處分。另外和解部分則是尊重雙
方當事人提出的金額,此件雖然和解不成,日後被害人仍可對加害人求償。
少年之保護處分有哪些?如何執行?
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42條之規定,保護處分計有下列4種:
1.訓誡,並得予以假日生活輔導。
2.保護管束並得命勞動服務。
3.安置輔導。
4.感化教育。
40F:→ Boasoul: 法官你小孩給我們毒 賠你3萬可以接受?03/12 10:14
41F:推 yovoliia: 嘉義啊www土法殺人03/12 10:16
42F:推 Boasoul: 還修什麼18歲投票 犯罪年齡要下修才對吧03/12 10:17
43F:→ Boasoul: 反正殺人又不會判死 我未成年犯法不用怕 03/12 10:17
44F:→ panda0305: 霸凌者甲賽啦03/12 10:18
※ 編輯: analysis5566 (180.217.158.130 臺灣), 03/12/2021 10:24:31
45F:推 vi000246: 直接公佈個資 讓大家私刑啊 03/12 10:24
46F:推 justbefriend: 這種學生老師還敢教嗎,這垃圾真的需要死刑制裁 03/12 10:25
47F:推 beyuki: 一堆人講寫什麼就信,痛罵法官,看了覺得很好笑,程序上 03/12 10:26
48F:→ beyuki: 本來法官就會問雙方有無意願和解,通常法官是不會直接提 03/12 10:26
49F:→ beyuki: 出數字的,大多是對方說願意以3萬和解,法官再問告訴人是 03/12 10:26
50F:→ beyuki: 否願意,告訴人不同意,法官也只是請他們再提供更多證據 03/12 10:26
51F:→ beyuki: ,本來辦案就是請雙方提證據,不懂這有什麼好罵的,不然 03/12 10:26
52F:→ beyuki: 通靈或憑感覺判決嗎? 03/12 10:26
53F:推 justbefriend: 如果我小孩被這樣對待,我一定花三萬找人私刑 03/12 10:27
54F:→ analysis5566: 少年事件處理法 03/12 10:29
55F:→ analysis5566: 可以修改少年事件處理法 03/12 10:29
56F:→ dong531: 樓樓上雙標?你小孩被搞你覺得你可以動用私刑,那為什麼 03/12 10:35
57F:→ dong531: 你不能接受你小孩弄掉別人鉛筆盒而對方對你小孩動用私刑 03/12 10:35
58F:→ dong531: 下毒呢?還是說你動完私刑後也自願接受死刑? 03/12 10:35
59F:→ SWS7983: 保護處分跟和解有什麼關係...? 03/12 10:40
60F:推 aibayui: 台灣只管兇手人權沒在管被害人的啦 03/12 10:40
61F:推 strangequark: 弄掉鉛筆盒就下毒,跟被下毒後私刑報復,比例也差太 03/12 10:41
62F:→ strangequark: 多了吧? 03/12 10:41
63F:→ strangequark: 弄掉鉛筆盒不會腎衰竭吧? 03/12 10:42
64F:→ joe2233344: 垃圾下地獄 03/12 10:46
65F:推 GAGA1: 中國有一個清大類似案件 終生殘廢癡呆 03/12 10:46
66F:推 dakingofkid: 可憐可悲 03/12 10:47
67F:推 arsz: 法官真便宜 03/12 10:50
68F:推 alan21620: 希望恐龍法官自己去喝看看,反正三萬就能和解 03/12 10:51
69F:→ turncolan: 我直接花30萬買把槍X了那女的 03/12 10:52
70F:→ kilhi: 吉民事100萬 03/12 10:53
71F:推 justbefriend: ga大說的那個是朱令中毒事件我在誠品書店看到書也 03/12 10:54
72F:→ justbefriend: 很震驚,到現在兇手還沒抓到.. 03/12 10:54
73F:推 vu1985: 法官你喝硼酸水,我給你3萬 03/12 10:55
74F:推 andan: 太扯的小孩子!明知可能會死人 03/12 11:13
75F:噓 malaman: 法官叫什麼名字啦 不敢具名喔 03/12 11:14
76F:推 showerlin080: 可以肉搜了 03/12 11:16
77F:推 yang122: 這是蓄意謀殺,千萬不要3萬就和解。 03/12 11:22
78F:→ yang122: 毒害是一輩子的,誰知道身體能不能完全康復 03/12 11:22
79F:推 oldmangoes: 有人肉搜了嗎? 03/12 11:23
80F:推 bot178: 這麼小就立志當台女XD 03/12 11:26
81F:推 dong531: 私刑就是因為沒有白紙黑字的裁罰原則所以全憑私刑者個人 03/12 11:30
82F:→ dong531: 喜好而為之,所以所有私刑行為都是犯罪者有什麼問題嗎? 03/12 11:30
83F:推 ii9ii9: 別人的小孩真的死不完 03/12 11:31
84F:推 n1030103: 講那什麼私刑是犯罪的這種廢話就別講了,小學畢業都知道 03/12 11:42
85F:→ n1030103: ,拿鉛筆盒跟下毒類比,我看你還是閉嘴沒人會笑你 03/12 11:42
86F:噓 jeffmao5566: 台灣海峽又沒加蓋 扯你媽垃圾中國 台灣司法爛 中國司 03/12 11:42
87F:→ jeffmao5566: 法更爛好嗎 03/12 11:42
88F:推 taro750314: 宮鬥的精髓 03/12 11:42
89F:→ n1030103: 你小孩以後摸我小孩一下,我小孩拿刀捅死你家兒子看能 03/12 11:43
90F:→ n1030103: 不能類比 03/12 11:43
91F:推 takuya1: 希望有正義人士幫忙討公道 03/12 11:43
92F:噓 leolkkcs8251: 幹妳娘破麻 垃圾台女 03/12 11:43
93F:推 qrzgg: 看她轉到去哪個國中,去校門口舉牌,我不相信跟她同班的同 03/12 11:48
94F:→ qrzgg: 學家長不會怕。 03/12 11:48
95F:→ qrzgg: 就是這種觀念偏差的行為才導致像鄭捷事件一樣駭人聽聞的案 03/12 11:52
96F:→ qrzgg: 件層出不窮。 03/12 11:52
97F:推 philandsam: 別說什麼公道正義 再有這種判決 根本鼓勵人民私刑 03/12 11:57
98F:噓 aoc7175: 垃圾 槍斃差不多 03/12 12:05
99F:推 oldmangoes: 肉搜到了沒 03/12 12:06
100F:推 linbasohigh: 這法官的判決……唉…司法改革八年下來花了一堆錢、 03/12 12:08
101F:→ linbasohigh: 還是這種判決,結果還加害者無罪無負擔。到底要再讓 03/12 12:08
102F:→ linbasohigh: 那些司改團體跟恐龍法官消耗台灣幾年? 03/12 12:08
103F:推 SmithLi: 我願意各出3萬讓法官和葉女還有他父母吃硼砂 03/12 12:10
104F:推 makelove0938: 不賠個三百萬說不過去吧 03/12 12:11
105F:推 IMmasana: 法官真的很扯!今天他小孩被下毒,他也和解嗎?靠背!幹 03/12 12:12
106F:→ IMmasana: !氣死人! 03/12 12:13
107F:推 kiki860820: 十幾歲就這麼惡毒,新學校的家長ㄧ定嚇死 03/12 12:13
108F:→ send99555: 拿3萬去新學校找8+9 03/12 12:14
109F:→ jiibo: 到底是怎麼教出來的 03/12 12:15
110F:推 Dirk3: 少年保護的年齡應該要下修到國小以下了吧 03/12 12:18
111F:推 lemone: 修法 03/12 12:22
112F:推 peter105096: 這不關個感化院說不過去 03/12 12:24
113F:推 NewbieShiba: 垃圾法匠垃圾台灣司法 03/12 12:27
114F:推 hdy612179: 拿硼砂水給法官喝看看算不算殺人未遂? 03/12 12:31
115F:推 zzzttt22: 三萬和解真的有病,女兒如果一生身體就這樣壞掉了三條命 03/12 12:33
116F:→ zzzttt22: 都不夠賠,法官頭殼裝什麼 03/12 12:33
117F:推 bomeichu: 有夠可怕,這麼惡毒的心態以後長大怎麼得了 03/12 12:35
118F:推 keita52025: 下毒同學有夠垃圾!什麼法官提出三萬和解也超爛的 03/12 12:39
119F:噓 painechaos: 垃圾父母教出垃圾小孩,這法官也是有洞,自己的女兒遇 03/12 12:42
120F:→ painechaos: 到這種事情我就不信只判賠三萬 03/12 12:42
121F:推 sunshine25: 實在太可惡,超級惡毒 03/12 12:43
122F:推 lemonblue: 朱令事件不是找不到,是明知道是誰但拿她沒辦法,這就 03/12 12:48
123F:→ lemonblue: 是對面司法悲哀的地方。 03/12 12:48
124F:推 tenorac195: 以後達了會不會成為類似Xx慧接班人? 03/12 12:52
125F:推 Ripper: 看了推文的圖片,只能說我們的法律連中國都不如,人命比 03/12 12:56
126F:→ Ripper: 中國的還不值錢。一個國中生被害到有可能終身洗腎只值3萬 03/12 12:56
127F:→ Ripper: ,呵呵 03/12 12:56
128F:推 georgegot7: 這麼小也太狠了吧....下毒.... 03/12 12:56
129F:→ vicdecx: 一定會成為社會問題 超惡毒的 硼酸耶 03/12 12:57
130F:噓 whale0501: 所以這中毒驗不出來?驗不出來又有累積性?驗不出來法 03/12 12:59
131F:→ whale0501: 官要怎麼判... 03/12 12:59
132F:→ whale0501: 聊天打屁內容也不能當唯一證據啊... 03/12 13:03
133F:→ whale0501: 毒物的損賠跟定罪一直都是不太容易的 03/12 13:04
134F:推 ProfessUX: 這種人以後去上班會不會毒死同事和客人啊 超噁 03/12 13:06
135F:噓 cchpo: 嫌犯心態的確很惡毒,但批法官的是在腦補什麼 03/12 13:08
136F:推 vini770803: 法官只聽加害人的言論和人權,未成年是護身符 最後惡 03/12 13:14
137F:→ vini770803: 毒女只會說都是開玩笑我那麼個意思 03/12 13:14
138F:→ eva19452002: 法官:又不是我女兒,趕快和解還可以減輕我的業務量 03/12 13:18
139F:推 alexroc: 我敢說上面批法官的100%都沒看過判決書 03/12 13:42
140F:推 shathy: 那個女生的爸媽到底都在幹嘛啊,還是他沒爸媽 03/12 13:59
141F:→ shathy: 都無聲無息的欸 03/12 13:59
142F:噓 SWS7983: 沒證據加上可能也未滿14歲 到底是期待法官做什麼啊XD不爽 03/12 14:05
143F:→ SWS7983: 未成年沒事就趕快打電話給立委啊 什麼事都推到法官身上真 03/12 14:05
144F:→ SWS7983: 的笑死 03/12 14:05
145F:推 t190015: 年紀輕輕就這樣長大後還得了... 03/12 14:06
146F:→ EurekaJet: 從家長的反應來看,真的是親生的 03/12 14:12
147F:→ diiky: 法律人真棒,不甘法官的事,那乾脆私下自己解決算了XD 03/12 14:28
148F:推 yuhui6666: 和解是怎樣 03/12 14:45
149F:推 yuhui6666: 拜託不要讓這種人在其他地方繼續害人ㄇ 03/12 14:48
150F:噓 saiyo: 現在的青少年真恐怖,放硼砂的知識哪來的阿? 03/12 15:05
151F:推 gigicarter: 現在的國中生真可怕,重點是法官也太姑息了 03/12 15:35
152F:→ payhaun: 只放三次以致驗不出來所以證據不足,有點可怕。 03/12 15:40
153F:推 whale0501: 法官判案要講證據的,要根本解決就是提高毒物鑑定技術 03/12 15:46
154F:→ whale0501: 不是嗎?但是這個很難要求,所以老實說司法也真的有無 03/12 15:46
155F:→ whale0501: 力的時候,但我不認為是法官的問題 03/12 15:46
156F:推 s51007john: 噢 以後要下就下這種慢性毒 讓對象痛苦 罰金也少 03/12 15:59
157F:推 beyuki: 你今天覺得法官可以靠現有的證據判多重的刑,換個角度想 03/12 16:06
158F:→ beyuki: ,別人同樣可以用同等薄弱的證據來陷你入罪。實在看不懂 03/12 16:06
159F:→ beyuki: 批法官邏輯在哪 03/12 16:06
160F:→ danielmeet: 和解,能不能要求對方喝一樣的量? 03/12 16:11
161F:噓 ZanyRed: 三小? 03/12 16:13
162F:推 xoy232: 民X國中轉大x國中 好像附近有個釣蝦場 03/12 16:18
163F:推 gua0313: 這女同學要是長大當醫護人員那還得了 03/12 16:18
164F:推 gua0313: 藉串表揚勇敢揭露救人的女同學,謝謝願意積極介入的旁觀 03/12 16:21
165F:→ gua0313: 者。 03/12 16:21
166F:推 drinkmywater: 民生國中我的母校 這幾年都在拼升學呢 03/12 16:30
167F:推 oldmangoes: 有人肉搜到了嗎? 03/12 16:42
168F:推 dosomewise: 超可怕的 這種一定要告 心術不正到這種地步 03/12 16:42
169F:推 lovejamwu: 媽啊....也太壞了吧....現在的小孩在想什麼啊.. 03/12 16:44
170F:→ yuannh: 一定要 到底,可是看來證據真的不夠,但是這種人真的太惡 03/12 17:27
171F:→ yuannh: 毒,才幾歲這麼可怕 03/12 17:27
172F:推 JamesChan51: 台灣的司法果然不會讓人失望,出了名的爛 03/12 17:39
173F:推 twin19890606: 太誇張了 03/12 17:50
174F:推 oldmangoes: 哪一所國中 03/12 18:00
175F:推 akimo0204: 很像轉到x業的樣子 03/12 18:02
176F:推 JamesChan51: 那就換我下毒,再把三萬元還他們,看他們父母要不要 03/12 18:16
177F:→ JamesChan51: ,台灣就是垃圾司法 03/12 18:16
178F:→ herro0610: 真的太可怕了 03/12 18:19
179F:推 FUNYUN: 蓄意殺人罪起訴吧! 03/12 18:23
180F:→ netboy789: 髮官也太好笑,毒動物都比罰三萬多 03/12 18:41
181F:推 a1216543: 我猜三萬不是刑事啦== 03/12 19:16
182F:噓 wei8er: 垃圾死小孩怎麼不去死 03/12 19:20
183F:推 oldmangoes: 民生國中? 03/12 19:58
184F:推 oldmangoes: 大業國中? 03/12 20:05
185F:噓 Cottonz: 法官 03/12 20:52
186F:推 MJJJJ: 三萬和解...這法官在幹嘛 03/12 21:15
187F:推 BROTHER56: 如果當事人自白有放毒 也有其他人證 法官還是認定證據 03/12 22:49
188F:→ BROTHER56: 不足 那到底要怎樣才算“證據”?推文在那邊自以為清 03/12 22:49
189F:→ BROTHER56: 高的 如果換作是你被害 你還能這麼清高的認同法官嗎 03/12 22:49
190F:推 nutta: 其實不是推文要自以為清高,而是法律本身就有這種超然的思 03/12 22:53
191F:→ nutta: 考邏輯 03/12 22:53
192F:噓 Leon0810: 一堆法盲不知道民事和解跟刑事追訴是不同的,只會看到法 03/12 22:53
193F:→ Leon0810: 官就罵,素質真低。 03/12 22:53
194F:→ nutta: 畢竟法律沒有近乎全知的視角可以準確的體會事例 03/12 22:55
195F:→ nutta: 結論:法官沒錯法律也沒錯,所以大家有事要解決不要太期待 03/12 23:02
196F:→ nutta: 法律能幫什麼忙,當個世故的大人 03/12 23:02
197F:噓 pella: 死她 03/12 23:09
198F:推 paulsama: 高調,最好公布姓名 03/12 23:12
199F:推 edith01: 我想這爸媽可能更害怕這個女兒,如果有一天父母老了或受 03/12 23:45
200F:→ edith01: 傷要長照,也許這女生會幫忙加速來點“安樂死”。 03/12 23:45
201F:→ edith01: 而且這樣一家人要如何在同一屋簷下相處? 03/12 23:45
202F:推 jenny258654: 應該公布姓名學校 讓其他人也有警惕 03/13 01:29
203F:推 Dreamerrr: 我的天啊... 03/13 01:36
204F:噓 j6ru8m4: 應該公布姓名學校讓正常人不要遭到毒手吧 03/13 01:51
205F:推 ivyhoney: 傻傻的 法官是在教學 只要花三萬懂嗎? 03/13 07:06
206F:噓 keinproblem: 一般判決法官名字就放在網路上給你看 但少事案件判決 03/13 16:02
207F:→ keinproblem: 本來就不能公開 說法官不敢具名的是在?啊知道法官 03/13 16:02
208F:→ keinproblem: 名字之後你想怎樣?一堆扯要私刑的是想吃免費牢飯想 03/13 16:03
209F:→ keinproblem: 瘋了喔? 03/13 16:03
210F:推 DebbyJune: 鉛筆盒是被害人的,葉姓故意把它拍掉在地上,真的是惡 03/13 17:32
211F:→ DebbyJune: 霸,好可怕 03/13 17:32
212F:推 gua0313: 至少公布學校讓大家小心吧 03/14 2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