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launcher (.....)
看板Wikipedia
標題Re: 關於侵權另一件事
時間Wed Sep 7 10:57:15 2005
※ 引述《theodoranian (維基百科助理主編)》之銘言:
: ※ 引述《blauncher (.....)》之銘言:
: : 條目被這樣刪掉只能說是死的不明不白
: : 列個SOP讓這種情形少些或注意一下吧
: 現行的sop就是如果你是條目原作者
: 可以去表明並非侵權
: 這樣就可以回復了
: 侵權投票有七天時間
: 說死得不明不白有欠公允
烏龍派出所的內容被直接回退,
我根本不會去想會發生這種事,
因為通常侵權是在剛做好就會抓了
可是這各是內容完成兩個月後被抄,
三個月後說內容侵權,
快半年前的東西而且沒人通知我有侵權嫌疑,
然後逛到就通通不見了,
最可惡的是抄我的根本是一字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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