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yol (fayol)
看板Wen-Shan
標題Re: [問題] 遇到恐怖大叔要怎麼辦
時間Mon Jul 25 11:33:51 2016
到地檢署開庭的結果,竟然是[不起訴]
難道在地檢署說話比較大聲就比較有用
檢察官的不起訴處份書內容竟然完全與事實不符,而且完全採信楊思聖的證詞,明明警方
到場有看到我受傷,楊思聖在開庭時說他不知道我為何受傷,檢察官完全採信,我所附的
驗傷單和驗傷照片完全沒用
※ 引述《fayol (fayol)》之銘言:
: 12/1號下午一點
: 我騎車去萬芳醫院看朋友,沿路興隆路三段沒有位置,所以我停在中華神腦旁邊的巷子
: 就是裡面有Subway那個巷弄,有劃機車停車格
: 下午三點,拿著朋友看完給我的報紙,走去騎車時,剛好想到有東西要記載筆記本
: 所以我就坐在前面汽車停車格旁的矮牆上,當時也沒想要坐很久,寫完東西就要走
: 這時對面社區住戶的汽車回來,當時我抬頭看一下,瞄一下右邊,右邊還有停車格
: 我沒有很在意,心裡想說他還有位置停,而且其實我坐的很靠邊
: 但這時車窗已經放下來,聽到裡面有罵人的聲音,一來是白天,外面較吵,我聽不到車
子
: 裡的人說什麼,二來車子已經划向前面的停車格,也就是我的右邊,我再抬頭看已經看
到
: 車子的後車窗,休旅車67XX-YD,隔熱紙貼很黑的那種,所以我沒看到車內什麼情況
: 但我意識到也許在罵我,東西也抄完了,就站起來,走向我的機車,也已經戴好安全帽
: 鑰匙也已經插進鎖頭裡,這時休旅車的中年大叔已經停好車,就停在我之前坐的右邊
: 我會知道他停好車,是因為他突然衝到我的機車後方大聲罵我,說這是私人土地
: 我沒意識到這是私人土地,因為這條巷子很大,之前也住過興隆路三段,所以路口這間
: 興隆路三段77號的中華神腦之前常來,也停在這裡,巷子裡有Subway,和一間診所吧
: 他說他已經在車內唸我,但我只抬頭瞪他,卻沒反應,其實我抬頭時只看到他後車窗
: 然後他開始抓狂,說我們這種年輕人他常常看到,就是去立法院的那種......叭啦叭啦
: 自己為是,目中無人,我對這位大叔說,你不要激動,我已經要騎走了
: 我是真的要走了,安全帽戴好,鑰匙也插好了
: 正常來說,要牽車是站在機車的左邊,因為兩邊都擠滿機車,我要先移出去
: 就在我對大叔說不要激動時,他卻更抓狂的開始從車尾猛拉機車倒退,高壯的大叔
: 正常的反應應該都會先抓住自己的機車吧,但因為他已經開始拉,所以我的位置從機車
左
: 方,變成機車前方,慌亂之中,機車龍頭鎖還沒打開,前輪還是鎖住的狀態,在他猛拉
下
: 機車整個向我右邊倒下,然後坐墊不知道怎麼打開了,他看到,就先拿我的東西,大鎖
: 雨衣....先拿到路口,丟棄在路旁,就是神腦前面。因為倒下的時間很快,我整個驚嚇
到
: 他們社區的保全人員出來,不是勸他,是幫他一起拉我的機車到路口,由於龍頭鎖沒打
開
: 的狀況下強拉,所以我的鎖後來就有點怪了,就是鎖到底時,鑰匙拔不出來,要喬個角
度
: 才能拿出,或著沒辦法轉動鑰匙,要擺擺龍頭才能轉動。當下我右小腿擦傷,膝蓋瘀青
。
: 生平第一次遇到這種 狀況,就報警,等警察的過程中這位大叔又開始說,你報,你報
啊
: 你這種就是去立法院抗議的那種小毛頭,這時候才要警察保護…….話說我沒去立院抗
議
: 就算我去了,又關這位大叔何事。還說見過我,見鬼了,根本不認識他。
: 警察來了之後,警察要我跟他和解。對我來說,傷還小,這鎖壞了,買不到兩年的車耶
,
: 他的車被刮傷做何感想,然後又說你告,你去告啊,他也受傷,天知道他傷哪裡來,我
根
: 本沒碰到他,比我高大,後來還是去了萬芳驗傷,再去興隆派出所做筆錄,然後警察還
是
: 想要我跟對方和解,可我問對方是誰,警方說依照個資法,不能告訴我對方是誰,免得
有
: 人去報復,恩,誰報復誰啊?
: 機車行說,這種強拉機車的方式,讓三角台壞了,初估2千多吧,若換了三角台,還是
狀?
: 一樣,龍頭要換,而且要跟原廠叫料還要等,大約一萬多元,等還要等一個月。
: 以上很長,很想知道這條巷弄倒底是不是私人土地,外面也只寫旺角社區,興隆路三段
79
: 巷,有柵欄,但柵欄是升起,員警說是看不出是道路,其實若不是這件事,我也沒去注
意
: 柵欄有沒有升起,只能告傷害,奉勸大家小心裡面的住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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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wenj : 那路口沒監視器嗎? 07/25 11:41
2F:推 seaenrmei : 太誇張 調監視器 07/25 11:52
3F:推 YAMAHA : 頗扯~法律果然跟我們想的不一樣@@ 07/25 12:05
4F:推 NaTaO3 : 不起訴的原因 是因為證據不足 當經驗吧 下次要錄影 07/25 12:18
5F:→ NaTaO3 : 跟法律沒關係 是證據力的問題 秀秀~ 07/25 12:19
6F:→ fayol : 社區監視器壞了,路口沒有 07/25 13:02
7F:→ fayol : 檢方沒傳喚到場的員警,和大樓保全 07/25 13:03
8F:→ fayol : 警方到場時,我光拍照,楊就威脅我 07/25 13:04
9F:→ fayol : 刪除,當下也沒想到立刻錄影 07/25 13:05
10F:推 ilw4e : 不起訴你可以申請再議 07/25 14:42
11F:推 ithinksoiam : 想借問 那若把人拖到暗巷打 沒有監視器 07/25 14:59
12F:→ ithinksoiam : 對方就算看到誰打他 也不能怎麼樣嗎 07/25 14:59
13F:推 pttnowash : 總之就是要看證據 不能你講說有打就有打 07/25 15:01
14F:→ pttnowash : 法院從來不是去查"真相" 只能查"證據" 07/25 15:02
15F:→ pttnowash : 證據也只是呈現"部分的真相" 搞不好還是假證據 07/25 15:03
16F:推 karate2007 : 證據多的人贏 就是這樣 07/25 18:00
17F:推 eno03 : 辛苦了 下次手機直接拿出來錄影 07/25 21:31
18F:推 ithinksoiam : 可是驗傷不就算是證據了嗎 還是不能證明是他造成的 07/25 21:36
19F:推 kudoropu : 臺灣司法沒救了 07/25 22:37
20F:推 pttnowash : 驗傷只是證明你有受傷 不能證明是他害你受傷 07/25 23:37
21F:推 mstar : 台灣有動不動喊司法沒救的人,才是真正沒救 07/26 00:06
22F:→ fayol : 已經提了再議 07/26 10:13
23F:推 anlick : 推mstar 07/26 12:09
24F:推 NaTaO3 : 你一定很委屈 要加油 07/26 21:48
25F:→ wantingheart: 很多法律知識和一般人的認知或多或少會有出入,但刑 07/26 22:07
26F:→ wantingheart: 法畢竟是牽涉到人身自由(抓去關)、財產(罰金)、甚至 07/26 22:08
27F:→ wantingheart: 是生命,所以影響比較嚴重,自然要求的會比較嚴格 07/26 22:09
28F:→ wantingheart: 如同it大說的,如果我今天驗傷後告你,你因此被判刑 07/26 22:09
29F:→ wantingheart: 但就只有我說的,沒有人證、監視器的證明,相信你一 07/26 22:10
30F:→ wantingheart: 定也會很不滿吧。只能說原po加油,法院也有訴訟輔導 07/26 22:11
31F:→ wantingheart: 的人可以協助你,區公所也都有義務律師可以請教。 07/26 22:12
32F:推 BEDA : 借這件事推廣錄影的重要,騎機車記得買行車紀錄器啊 07/27 09:09
33F:推 karate2007 : 推樓上 07/27 22:40
34F:推 YCL13 : 有人已說過了,受傷=/=對方造成的,不然我和你只是吵 07/28 09:17
35F:→ YCL13 : 架而已,結果可以自己加工成你傷害我嗎?不知你們是否 07/28 09:17
36F:→ YCL13 : 有傳保全出庭作證呢? 07/28 09:18
37F:推 ppc : 沒證據 起訴也無用啊 07/28 12:40
38F:推 jasonwu23 : 大人饒命~ 我沒去過立法院呀 07/30 16:06
39F:推 wertabcmk : 再議—》交付審判 07/30 21: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