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unclefucka (你媽超胖,故地軸偏角23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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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轉文] 邵玉銘、開羅宣言的重要歷史意義
時間Fri May 1 18:56:01 2015
※ 引述《f45616 (KiddHuang)》之銘言:
: ※ 引述《calebjael (calebjael)》之銘言:
: : 我其實真的很不想回文﹐不過實在是忍不住。
: : 波茨坦公告﹕
: : 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
: : 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
: : 這可是盟國(美、蘇、英、中)一致提出的正式規定﹐
: : 作者既然一直用美國國務卿、英國外交大臣個人(而非所有盟國集體)、
: : 偶爾(而非一貫口徑相同)的言論來“作為盟國的一致決定”﹐
: : 那麼對於這個真正的盟國一致正式決定﹐請不要無視好嗎﹖
: : 盟國有決定台灣島屬於日本嗎﹖
: : 請拿出証據來。
: : 盟國有決定台灣島屬於中華民國這個就有証據﹕
: : 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
: : 開羅宣言之條件﹕
: : 在使日本所竊取於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台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
: : ~~~~~~~~~~~~~~~~~~~~~~~~~~~~~~~~
: : 台灣在1952﹐是“中華民國受國際承認的領土主張及實質統治權”。
: : ~~~~~~~~~~~~~~~~~~~~~~~~~~~~~~~~~~~~~~~~~~~~~~~~~~~~~~~~
: : 台灣也是中華民國的領土主張哦﹐而且中華民國本來就是事實存在﹐
: : 而日本又承認了波茨坦公告(難道又要新創歷史說日本沒承認﹖)﹐
: : 波茨坦公告說了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
: : 即﹐日本承認了開羅宣言之條件必須實施。
: : 那麼﹕
: : 所以當日本放棄對台灣包括.... 之所有權利、權源及請
: : 求權時﹐這些地方的主權就因為前面對領土主張范圍的承認而直接歸屬於在
: : ROC這本來就存在的國家。
: : 既然你認為日本承認朝鮮為獨立國家﹐又承認朝鮮(韓國)的領土主張﹐
: : 所以舊金山和約中的“放棄朝鮮主權”就等於不用說放棄給誰也是“給了朝鮮(韓國)﹐
: : 那麼﹐難道日本在簽舊金山時﹐不承認波茨坦公告(其中有中華民國的領土主張)﹖
: : 還是不承認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國家﹖
: : 原作者終於承認日本放棄台灣﹐不用說放棄給誰﹐也是給了承認的主張國。
: : 謝謝對中華民國的支持。
: : 繞了一圈﹐以後要跟原作者討論就簡單多了﹐
: : 說台灣未定﹐就直接問那韓國呢﹐
: : 說韓國已定﹐就直接問那台灣呢﹐
: : 還是作者準備反口否定自己的韓國擁有自主主權觀點﹖
: 我可以借串一問嗎 昨晚跟我一個比較溫和的獨派朋友討論開羅宣言的效力問題
: 他提出原文用的是should 所以主權不一定已經轉移
: 我則是主張已經轉移
: 後來雙方共同認定這是個無限迴圈
: 想問主權轉移有沒有確定的證據
should是你法律提出要約最強的字眼
不然要用would you please喔?
至於用約文來論是否落實,這又是不同程序階段的張飛遇岳飛
他住哪,我寫一張should give me 1 million 的贈與契約請他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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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prononhead: 這還是要說一下,解釋上拘束性約定會用Shall,should 05/01 23:15
2F:→ prononhead: 確實通常代表沒有拘束力或拘束力的約定,至少國際法上 05/01 23:15
3F:→ prononhead: 是這樣沒錯。但開羅宣言如何我還要再確認一下。 05/01 23:16
4F:→ unclefucka: 阿,對,丟臉慘了。 感謝說明。 記的太客氣了.. 05/01 23:17
5F:→ unclefucka: 居然把時態記錯了... 05/01 23:17
7F:推 prononhead: should跟shall的效力區分只是一個通則,真的要確定涵 05/01 23:43
8F:→ prononhead: 義還是要看上下文決定。 05/01 2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