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看板Warfare
標題[閒聊]該如何將武裝團體予以分類?
時間Sat Feb 25 15:29:11 2006
武裝團體有很多種:
一,政府軍:政府的主要武力部隊,並且是現役單位.
二,民兵:平時將軍事教育實施於民間,使國民具有一定的軍事知識及技能,遇戰時
組織起來編成部隊,擔任戰鬥任務.
以上兩者都屬於國防機構所指揮.
三,警察: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寧的武裝團體,並且歸屬於內政機構,而非
國防機構。
四,反政府軍:抵抗政府的武裝團體,不過這種分類比較不詳細.
政府的定義比較麻煩,不過我個人通常是把政權成立的時間比較晚的那個政權的軍隊
,稱為"反政府軍",因為該新政權往往有取代舊政權的意圖.在該新政權未能完全取代
舊政權之前,依然是反政府軍.
五,游擊隊:在敵對方的軍事控制區域內,以打擊敵軍、破壞交通及軍事設施等為目
的,而從事反抗活動的非正規部隊。
以上都是屬於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官方組織)之下的武裝團體.
六,恐怖份子:當然,這是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非官方組織)的武裝團體,
然而也可以說他們是"反政府軍",不同的是這種組織主要以攻擊敵對方的平民或民生
設備,瓦解敵對方社會秩序為目標.
七,武裝罪犯/幫派:這也是非官方組織的武裝團體,不過他們不見得是要破壞社會秩序
或是取代政府組織,他們的目的只是使用暴力手段來掩飾非法行動,藉此賺錢.
很多恐怖份子有時候也兼職這種工作,比如說哥倫比亞的FARC或北愛爾蘭共和軍中的
某些小派系,他們以販毒,綁架勒贖為主要收入來源.
八,保安人員/私人保鑣:依法維持公共秩序,保護社會安寧/民間機構/私人安全的武裝
團體,並且歸屬於民間機構/私人僱用.
當然七,八兩種都是非官方組織.
不過台灣的保安人員絕大多數都沒有任何武裝(連警棒也沒有,感謝偉大的槍械管制
條例,讓人民連最起碼的安全都沒有獲得保障).
--
萬物皆非主,唯曼尼大神,至聖之先知,亞當史密斯。
La ilaha ill Money,Adam Smith rasula'Llah
榮耀歸於曼尼。自宇宙之初成﹐貫古今與未來﹐直至永恆不滅。喀鏘!(收銀機響聲)
Gloria patri et Money. Sicut erat in principio,
et nunc, et semper, et in saecula saeculorum.Ka-ching!
http://gps.wolflord.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4.200.185
※ 編輯: MRZ 來自: 218.174.200.185 (02/25 15:34)
1F:推 koumei5:我不得不講一下楊提督的經典名句: 61.31.132.205 02/26 07:36
2F:→ koumei5:所謂的軍隊,其實是國家最大且合法的暴力 61.31.132.205 02/26 07:36
3F:→ koumei5:組織 61.31.132.205 02/26 07: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