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oubayo ( 1)
看板WarCraft
標題[閒聊] 11平台玩三國被辱罵告毀謗心得
時間Sat Jul 19 15:30:26 2014
今天早上玩三國
結果被ID:不浪漫戰神辱罵
http://i.imgur.com/baTB3Bb.png
http://i.imgur.com/X5c3NXV.png
http://i.imgur.com/UzTV2bn.png
http://i.imgur.com/g1vza2O.png
http://i.imgur.com/e1jaCa5.png
http://i.imgur.com/b8Z0r3A.png
因為他一直要求我告他
我也剛好今天有空
所以就跑了警察局一趟
老實說做筆錄很累
做了2個多小時才完成
遇到一個腦袋清楚的警察
我是請求精神賠償30萬獲賠金額全數捐給慈善團體
我不接受和解與道歉
所以如果有查到本人的話就讓他去跑法院忙一下
下面是報案三聯單
http://i.imgur.com/6UCwEMh.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34.19.92
※ 文章網址: http://webptt.com/m.aspx?n=bbs/WarCraft/M.1405755028.A.5F1.html
1F:推 Basket0205:30萬很難 07/19 15:37
2F:→ koubayo:哈很難阿!祇是好玩而已!判多少就捐多少 07/19 15:41
3F:推 bpong:期待後續... 07/19 16:10
4F:推 greenferlie:網路小白需要你我抵制! 07/19 16:21
5F:噓 x246libra:賠償有過10萬我就補推回來 抗壓真低 至於說誰呢www? 07/19 16:26
6F:→ koubayo:恩恩抗壓很低勒!難道那隻是你嗎?我開心就好阿 07/19 16:35
7F:→ koubayo:如果是你那恭喜你是第一個被我告的! 07/19 16:36
8F:噓 x246libra:是不是我 到時候就知道阿 www 別緊張 不是說你 07/19 16:40
9F:噓 x246libra:誰敢對自稱在公家機關做事的人毀謗 我幫你教訓他!!! 07/19 16:43
10F:→ koubayo:我發現你之前的PO文了!我就不回應你了!你慢慢自嗨 07/19 16:44
11F:噓 x246libra:公務員->很閒->告人->不意外 非常有法律素養 給你讚 07/19 16:46
12F:噓 x246libra:期望你 真的達到你的目的 不要浪費司法資源!!! 07/19 16:49
13F:噓 x246libra:查PO文 有種被恐嚇的感覺 0.0 07/19 16:52
14F:推 zx97009:告他恐嚇阿 07/19 17:27
15F:推 sa080691:告死那種屁孩剛好 07/19 17:50
16F:推 JackyPayton:避免下一個鄭X出現...只好給個推... 07/19 18:07
17F:推 lather:某樓好像很緊張的樣子 07/19 18:08
18F:推 baconcsie:真的,超緊張,感謝原po,幫忙教訓了…哈哈哈 07/19 18:18
19F:推 jimmy820108:本來就應該提告,沒有人可以擅用語言傷害他人 07/19 18:55
20F:推 ACRM2929:緊張緊張緊張 07/19 19:00
21F:推 song042008:我也覺得30萬有點多 07/19 19:21
22F:推 zx97009:才30萬 怎不要一個字一萬 07/19 19:32
23F:推 b95236:沒有指名道姓很難吧 07/19 19:42
24F:推 etherAngel:推! 07/19 19:50
25F:推 gn01622545:總不會我在吵架的時候 轉頭講一聲廢物 07/19 19:51
26F:→ gn01622545:但是大家都認為 我只是講口頭禪吧 07/19 19:51
27F:推 gn01622545:要是心證的法官 有這麼缺乏世俗邏輯 那我也認了 07/19 19:53
28F:→ SanguoMusou:我比較好奇警察在做筆錄時 在想什麼 07/19 20:06
29F:噓 dvd955363:有後續記得補上嘿 07/19 20:25
30F:推 Taipeisheep:怎麼好像很簡單... 07/19 20:29
31F:→ skywalker43:這種多半用妨礙電腦使用來判 雖然和解居多 07/19 20:35
32F:→ skywalker43:有賠到1萬就不錯嚕 07/19 20:37
33F:→ koubayo:警察一直笑阿!他一直在笑對方叫我去坦!因為警察也有玩線 07/19 20:39
34F:→ koubayo:上遊戲!他每看一次就笑一次!還問我那你們有死嗎? 07/19 20:39
35F:→ koubayo:我說沒有阿!就他一直被打回家然後泡溫泉!警察又狂笑 07/19 20:39
36F:→ koubayo:然後看到我的ID還問我為啥這樣取!我就解釋給他聽!笑的更 07/19 20:40
37F:→ koubayo:大聲!馬良(XXXX)擊敗黃月瑛(的小雞雞) 07/19 20:41
38F:→ koubayo:我知道30萬有點多阿!但是那就是你要求多少!法官自行判 07/19 20:41
39F:→ koubayo:他有叫月瑛喔!而且就是擺明對我罵的!無關有無指名道姓 07/19 20:42
40F:→ koubayo:今天是真的剛好我有時間!不然之前被臭嘴我都沒啥行動的 07/19 20:44
41F:推 gn01622545:有種他是在笑你ID的感覺 07/19 20:59
42F:→ koubayo:都有笑喔!筆錄做個很歡樂! 07/19 21:24
43F:推 rock0077:告他! 本來就沒必要受氣 07/19 23:15
44F:噓 kazautarch:老實說他前面教育你的真的沒錯...ㄏㄏ 07/19 23:17
45F:→ kazautarch:另外11平台要查人基本上不太可能吧 官方在大陸 07/19 23:17
46F:噓 SteveNash10:無聊回來就看到這種無聊費文 07/19 23:21
47F:→ SteveNash10:告就告啊還要PO 真當自己是英雄在懲罰嘴砲的人喔 07/19 23:22
48F:推 mildkoala:WOW 07/19 23:33
49F:推 nisi0773:推一下 幹的好!! 07/19 23:36
50F:推 cook321:有心人給個推 07/19 23:41
51F:推 gn01622545:史提夫屁股 07/19 23:44
52F:推 MOMOFOFO:某樓那你就不要回來阿!支持告死那些死小鬼 07/20 00:02
53F:→ KeN52710:你好閒喔 07/20 00:08
54F:→ oldbear:認真來說,不和解應該要不到30萬 07/20 00:08
55F:推 legacies:理論上告不成,因為他根本不知道你本人是誰 07/20 00:17
56F:推 legacies:1他是對網路一個代稱漫罵丶印象中有判例 07/20 00:18
57F:推 zx97009:但是也有判例網路ID代表現實使用者 07/20 00:26
58F:推 gn01622545:是也有以網路ID 代表現實使用者判公然侮辱的案例 07/20 00:27
59F:→ gn01622545:30萬的求償 最後依照情結 選用的法律 誰知道剩多少 07/20 00:28
60F:→ gn01622545:告成的案例不多 大多都是學生/有工作社會人 07/20 00:29
61F:→ gn01622545:正常這些人 想到三不五時都得去法院 就懶了吧 07/20 00:30
62F:→ gn01622545:如果這類網路漫罵 可以用速審法就好了 07/20 00:31
63F:→ gn01622545:※第三種懶的告的"老子練攻都來不及了 才不想去法院" 07/20 00:32
64F:推 kimos:看完對話 我覺得你比較xx啦 顆顆 XD 然後拜託 這個不可能 07/20 02:29
65F:→ kimos:告成的啦..還是同盟頻道耶..只有不確定身分的五個人看的到 07/20 02:30
66F:→ kimos:你全頻問題還比較大 XD 07/20 02:31
67F:推 diviner:告不成的 他在這只有五人看的到地方罵你 法官通常不會受理 07/20 02:31
68F:→ kimos:而且坦白講 除了當事人 只有其他三個...=.=a 07/20 02:33
69F:推 eric168wang:記得貼後續 07/20 03:01
70F:推 dvd955363:仔細看完我覺得他不算公然侮辱 比較像是客觀敘述 07/20 03:03
71F:推 colin0609:推~~暑假到了,一堆自以為的 = = 07/20 04:45
72F:噓 MaxScorpio:這就是我們國家的公務員喔? 07/20 07:34
73F:噓 shanesong:真是浪費社會資源呢~ 07/20 07:36
74F:→ koubayo:恩恩你要罵人就要有被告的心理準備!社會資源就是這樣 07/20 08:51
75F:→ koubayo:恩公務員就是為民服務喔!你可以來考喔 07/20 08:51
76F:推 dvd955363:對阿對阿 記得告失敗也要來跟大家報告喔 07/20 10:13
77F:→ pigha:暑假一到,屁孩的各種個性出沒 07/20 10:28
78F:→ GothicMetal:呵呵,記得更新後續啊 07/20 11:09
79F:推 Headsome:沒告公然侮辱吧 是妨害名譽 07/20 11:15
80F:推 dvd955363:喔喔沒仔細看 妨礙名譽也是差不多啦 對方沒講出身家資料 07/20 11:24
81F:→ dvd955363:想告的成我看是作夢 到頭來你只是多浪費兩個小時 07/20 11:26
82F:→ koubayo:恩剛好昨天有時間阿!不然怎會去浪費兩個多小時 07/20 12:23
83F:→ koubayo:反正告看看阿!又不會有啥損失 07/20 12:23
84F:推 SEAFOODBIRD:告的好阿 這種人就是要讓他跑一次法院 07/20 12:28
85F:推 rock0077:告! 成不成功是其次,公務員本來就是服務社會。 07/20 12:29
86F:推 sa080691:加油,幫大家教訓那種人 07/20 12:35
87F:推 sunsonsam:告不成啦 第一次告人嗎= = 07/20 15:32
88F:噓 TennisC:看起來有點故意找架吵 07/20 16:36
89F:噓 mingni:噓!不解釋 07/20 17:54
90F:推 seal44:告死這種人最好了 有些人活得只剩下張嘴 07/20 18:31
91F:噓 MaitoGai:30萬 呵 有夢最美 07/20 20:41
92F:推 neosnow:不清楚原委 不過 被不會玩的搞 又不自知 心情真的會很差 07/20 21:09
93F:推 kimos:對了 快去告 如果告不成 就變成法院認證了 XD 07/20 21:12
94F:→ kimos:告輸就變成法院認證的 智障 廢物 腦殘 XDDD 07/20 21:14
95F:推 arcc:告阿!!尊重包容友善都不懂!學人家玩三國 07/20 21:42
96F:噓 kazautarch:台灣公務員的水準我實在不敢恭維 07/20 23:51
97F:噓 language1215:不就還好我都沒在罵人 07/21 00:32
98F:推 SentoS:對網路代稱謾罵告失敗告成功案例都有,原PO別害怕,加油~ 07/21 01:03
99F:→ SentoS:對這種嘴巴夠髒的人真的不用客氣,要好好教訓一頓才對 07/21 01:04
100F:→ SentoS:告賠30萬本來就很正常,自然就是給法官慢慢殺價用的 07/21 01:05
101F:推 SentoS:某樓提到告輸就變法院認證的XXXXX,有點危險喔^^" 07/21 01:08
102F:推 SentoS:找IP對警察來說不是什麼大問題,要不要找而已,希望能找到! 07/21 01:12
103F:→ SentoS:如果是在網咖玩也能根據IP位址找電腦跟監視器影像,不難啦 07/21 01:13
104F:→ SentoS:罵人的其實就不用請律師了,反正一定要賠的,不然就道歉吧 07/21 01:15
105F:→ SentoS:就算是告輸,白目的身份也都知道了,要治也不難^^ 07/21 01:17
106F:噓 rickb9l:噓你的11平台暱稱 還公務員咧 07/21 01:55
107F:噓 WALA123:你服務民眾時,被罵是不是也要告!頗哈!新手專業釣魚人? 07/21 07:18
108F:→ koubayo:服務民眾跟這種不一樣喔!而且我還沒因為服務態度不好被罵 07/21 07:20
109F:→ koubayo:過!至於就算法院認證又如何!我要的就是給他一個警惕阿 07/21 07:21
110F:→ koubayo:我根本不在意最後結果是怎樣!敢罵人就要有覺悟!不要說 07/21 07:21
111F:→ koubayo:人家在釣魚!沒口德就要有心理準備 07/21 07:21
112F:→ koubayo:真能找到讓他跑法院我也開心勒!我沒啥損失阿 07/21 07:22
113F:→ koubayo:PO上來就是讓那些曾經被沒口德的網友辱罵的鄉民知道 07/21 07:23
114F:→ koubayo:要懲罰這些人很簡單的!只是要不要去做而已!那些沒口德的 07/21 07:23
115F:→ koubayo:就是咬定被辱罵者懶得花時間去告!所以嘴巴臭的跟啥一樣 07/21 07:24
116F:→ koubayo:剛好我那天有時間!所以算他運氣好!這些人就是習慣性罵人 07/21 07:25
117F:→ koubayo:我這樣做也是剛好而已!既然你習慣辱罵人!那我就讓你習慣 07/21 07:25
118F:→ koubayo:跑法院! 07/21 07:25
119F:→ koubayo:另外給WALA,民眾很少會當面罵承辦公務員智障白痴那些話 07/21 07:29
120F:推 sunsonsam:結果你花了兩小時做筆錄,對方還不一定要上法院…你真 07/21 08:21
121F:→ sunsonsam:有才,另外問一下你是不是很年輕? 07/21 08:21
122F:推 colin0609:當面辱罵公務員,那可以看下刑法140條~~ 07/21 09:07
123F:→ sss0923:告的好 不過趙雲一開始說的也沒錯 07/21 17:52
124F:→ koubayo:遇到馬良跟練師!我跟他都討不到便宜!被馬良緩瞬間根本也 07/21 17:59
125F:→ koubayo:飛不走!我去吃招跟他去吃招就是其中一個要很慘 07/21 18:00
126F:→ koubayo:對方就是選馬良來剋趙雲的! 07/21 18:01
127F:→ koubayo:而且他可以拜託下路的曹性跟他換路 07/21 18:30
128F:→ oldbear:統神不就是罵警察結果就被一併判刑了 07/21 23:49
129F:→ arcc:告DER好阿多告多健康,一堆嘴砲哥欠人教訓,告翻他們 07/22 00:21
130F:噓 theurgy:告的成我就天天上去擺爛賺錢了啦 07/22 07:47
131F:噓 MaitoGai:不要這樣 給人家一點幻想空間 玩一場賺30萬超噱 07/22 11:05
132F:推 EthanO:支持你告他,網路上本來就不行謾罵 07/22 22:08
133F:噓 MaxScorpio:唉....公務員只訓練技能是不夠的啊~~ 07/22 22:27
134F:噓 wanted66:公家機關服務,清潔人員也算嗎? 07/22 22:42
135F:→ teddying: (數量)約聘>>>>>>>>公家人員 07/23 09:18
136F:推 sss0923:有人不知道在想啥一直在跳針三十萬 重點就不是金額.... 07/23 12:39
137F:噓 uuus20022002:照雲一開始說的其實蠻有道理的= =!! 07/24 00:17
告不告得成對我來說有什麼損失嗎??
不就花了12塊影印費+2個小時
2個小時就大概少打3場魔獸而已
花很多時間很多錢嗎??
如果很不幸的對方被找到而且成案
他要花的時間跟金錢比我多太多
我值得阿
被告的要去檢察官那裡!還可能要找我上調節委員會!不成還要上法院
我有什麼損失?
唷!告不成的話就12塊影印費+2個小時
那些覺得告不成的!怎不去試看看去四處網路罵人看看
看是不是真如你們所說的告不成阿
※ 編輯: koubayo (114.34.19.92), 07/24/2014 00:40:53
138F:→ sa080691:不要為那些噓的人動氣,支持你 07/24 01:14
139F:→ gn01622545:反正人家也不會管前因後果 有那個事實在 就可以告 07/24 01:26
140F:→ gn01622545:前因後果 頂多決定該判輕 判重 07/24 01:26
141F:→ gn01622545:那些鴿子也很愛釣魚等你上鉤 再抓你的阿 07/24 01:27
142F:→ koubayo:沒有動氣勒!@@" 07/24 06:07
143F:推 MITCHLIN:這種愛嘴的告才好阿 07/24 19:00
144F:→ song042008:所以有告成嗎 07/25 04:35
145F:→ orz91913:吃飽太閒 07/25 09:10
146F:→ koubayo:還在調查中!警察是說應該找得到人!除非是菜鳥 07/25 17:50
147F:噓 lebronlon:崩潰成這樣 打三國怕被嘴還是早點睡吧 07/25 22:32
148F:→ lebronlon:第一次看到有人浪費兩個小時還上來討拍的 07/25 22:35
149F:→ GothicMetal:加油啊,一定要把他揪出來,不然被嘴臭又浪費時間太慘 07/25 22:56
150F:→ thanks123:你會有原來你是這樣的人的損失~ 07/25 23:24
151F:→ thanks123:你被罵不舒服,去爭取你的權益,我覺得很正常 07/25 23:24
152F:→ thanks123:但你有沒有發現,在你"最後一次回文" 07/25 23:24
153F:→ thanks123:我已經看不到你在捍衛不應該被汙辱 07/25 23:26
154F:→ thanks123:你變成只是要讓對方麻煩,只強調你會比對方輕鬆 07/25 23:26
155F:→ thanks123:你在乎的損失已經不是被汙辱的尊嚴 07/25 23:29
156F:→ thanks123:而是對方花的時間會比你多,所以你沒有"損失" 07/25 23:30
157F:→ thanks123:就像你自己所說,告不告的成有什麼關係... 07/25 23:31
158F:→ thanks123:那你幹麻還要去告呢? 你究竟是要維護你的尊嚴 07/25 23:31
159F:→ thanks123:還是只想讓對方花時間 07/25 23:32
160F:推 thanks123:如果被告想要的話,把上面原PO講的印給檢察官看 07/25 23:34
161F:→ thanks123:本意根本就變了 07/25 23:35
162F:噓 strike519:公務員 07/26 08:08
163F:推 AntiArtisT:支持告+1 這根本不是浪費社會資源 愛嘴就要付出代價 07/26 16:10
164F:噓 cool10528:罵id會有罪才有鬼 07/26 16:26
165F:→ rushbywinds:概念式連結不是早有統神判例 樓上真的撞鬼了 07/26 19:00
166F:推 Expressotea:結果循著這篇 判決改定無罪 07/27 00:05
167F:噓 kissyourbi:罵三國的人物 告不成拉 哈 07/27 00:14
168F:→ kissyourbi:你現在只是在幫警察做業績 你懂嗎 XDDD 07/27 00:16
169F:→ kissyourbi:花時間去幫警察做業績 還挺好笑的 時間太多 哈哈哈 07/27 00:16
170F:→ kissyourbi:判賠多少 再直接貼出來拉 貼這種三聯單沒有意義 07/27 00:17
171F:噓 dice456:起不起訴 甚至11肯不肯提供資料 都還是個問題咧.. 07/27 08:01
172F:→ dice456:11帳號用不存在的信箱都能請來玩 11要推就說不知道而已.. 07/27 08:03
173F:噓 MaxScorpio:浪費..公務員的道德不知道為甚麼都跟一般人不太一樣 07/27 09:02
174F:噓 rushbywinds:純粹覺得這篇不值得那麼多推 有結果再來PO文才對 07/27 09:28
175F:噓 ttungg:嗯嗯嗯 07/27 23:44
176F:→ lfs789123:以原告就被告 要是被告距離你家很遠 看看是誰比較輕鬆 07/28 02:16
177F:→ lfs789123:假設被告再金門原告在台北那原告要跑去金門法庭喔 07/28 02:19
178F:→ lfs789123:印象是這樣有錯請見諒XD 07/28 02:19
179F:推 iGotOverYou:原就被好像是民事才有 07/28 16:38
180F:推 iGotOverYou:還有玩的爛就是欠罵阿 大家都說遊戲只是休閒消遣 那 07/28 16:40
181F:→ iGotOverYou:為啥我要被你雷的不爽 07/28 16:40
182F:噓 imhanhan:不懂嗆公家機關的點,好棒棒噢 07/30 01:07
183F:噓 jenocool:真不知道某些人可能是被洗臉長大的 抗壓性真高 08/01 21:45
184F:推 song042008:啟賢說得好 啟賢英明 08/04 17:25
185F:噓 andymanX:真閒的公務員 08/06 14:59
186F:噓 muzan:告不承 對方也可以告你誣告 還有機會+上妨礙名譽 08/07 00:24
187F:→ foreverII:不可能誣告的 也不可能反過來妨礙名譽 08/07 01:26
188F:噓 stussy:30萬 呵呵呵呵 不可能的拉 頂多被人摸摸頭 乖乖領三百 08/08 18:18
189F:噓 MaitoGai:"網路誹謗實質除罪化" 恭喜白花2個多小時陪警杯作筆錄 XD 08/08 19:34
190F:推 ciaerin: 直接跟你說告不成 因為我被告過 對方還上訴到高等法院 08/10 17:29
191F:→ SentoS: 告不贏也沒關係,嚇嚇一些嘴砲蠢豬也不錯 08/16 11:11
192F:噓 mcm0120: 哀哀 08/29 20:49
193F:推 scldw: 法律爽鑽.. 12/16 16:29
194F:推 kyo28: 可真別說..我表弟告成了..挺麻煩的 對方也求他和解 天天往 12/17 17:32
195F:→ kyo28: 台北跑 吃不消... 12/17 17:32
196F:→ kyo28: 搞到雙方都累了 還不是和解 到底爽到誰= = 12/17 17:32
197F:噓 GothicMetal: 後續呢?沒搞頭了齁?呵呵 07/19 2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