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標題[公告] 汪踢版規修訂(全文)
時間Mon Aug 6 23:34:49 2007
※ [本文轉錄自 VOT1077 信箱]
一、徵求板板規要旨:
1、徵求板板規乃規定汪梯板的違規事項之判定以及版主的權利義務,
以期將汪梯板風帶入一個沒有性別、年齡限制的聯誼環境,並讓板
友們無論在人、事、物上的徵求上在不違反現實法律以及相關規定
的原則,能夠得其所需,使徵求版能夠更有所用途。
2、然版規是無法保護或是限制各位私底下的行為,對於任何私底下的
不管是電話、居所、SKYPE、MSN、水球騷擾等,請各位還是能夠多
多注意自身的安全為最高原則,版主是無法運用版規的限制來保護
所有到汪踢來的版友的。
二、違規部份
1. 禁求著作權出版品。
《違者S標記警告後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週》
1.禁止以違反著作權法的方式去徵求所有有版權之出版品或是著作權物。
(包含有爭議之檔案) 免費之共享軟體不在此限。
2.資訊軟體由於著作權各家軟體廠商認定標準不一,為保護版友,固認定從쐊 嚴亦不得於板上徵求、借用原版軟體合法著作權物(光碟、序號等)。
3.禁止徵求任何影音出版著作權物之任何備份型態(檔案、備份光碟等),
但線上影音連結目前不禁止,但法律責任請該網站、部落格之擁有者
自負法律責任。
4.徵求著作權出版物品者除非特別說明需求為購買之方案或是商業網站連結
或是商借閱覽視聽(資訊軟體除外)否則一律視同違反本板規規定。
2. 禁涉及金錢之求職、商業及賭博行為。
《違者不警告後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週》
1.商業廣告文、買賣文、網拍廣告文一律禁止
變相宣傳拍賣賣場經檢舉查證屬實亦水桶一週。
2.家教、工作、模特兒等求才行為皆不可在此徵求。
3.涉及金錢之賭博亦不可在此徵求。
4.版友揪團吃吃喝喝者不在此限。
5.招租房屋或物品文章也予以禁止
6.如本文要求查閱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則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內容
視同本文,但字數不計算。
3. 禁徵指定異性之聯誼、出遊、
學伴、外拍,
以及徵求戀人、一夜情。
《違者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尋找情侶等文皆不可在此徵求。
2.異性出遊部分即不可以徵求指定與己身相異性別的人實際外出見面,
3.以網路方式徵求聊天、視訊、電話等是在允許的範圍。
4.禁止帶有應召陪酒或妨礙善良風俗特殊風化場所之揪團或是聯誼
5.如本文要求查閱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則簽名檔或是名片檔內容
視同本文,但字數不計算。
4. 每人每日文章最多三篇,每篇字數20字以上,不得一行文或注音文。
《違者除第5條外,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2007.2.28修訂
1.凡經查同一人申請多個帳號並在本版發表篇數高過三篇,
同樣以違規論處!
2."ㄟ"請用"欸","ㄜ"請用"呃",很多表示語氣的"字"其實都可以用國字表
示。
3.詢問字音,或討論有關注音等問題者不在此限。
藝名與表情符號等需以注音表示者不在此限。
4.字數定義:a.標點符號、表情符號等不算字,
b.以多個英文或數字組成一個字義者,皆認定為一字。
如MSN,網址,電子郵件或其他英文單字。
c.回文所引述之原文以及簽名檔亦不列入文章字數。
d.用多個字組成一個大字,或是圖皆認定為一字。
5.篇數定義:PO完砍除的文章也包含在一天三篇之內,並非砍除就不算三
篇。一經版主發現或是檢舉不經警告直接執行處分。
6.如事後修文造成文章字數不足者,一經檢舉視同本規定處分。
7.無論字數是否超過20字,凡一行文則依照本條版規處分。
5. 禁落落長揪、出團或是聯誼經驗分享文、心得文。
《違者S標記警告後,砍文並水桶一週》
為避免被上列文佔滿版面,故全面禁止相關揪、出團、聯誼後心得文章。
6. 禁特殊徵求文。
《違者不警告直接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週(除第4條)》
1.舉凡各種徵求性暗示或是行為(接吻、作愛等)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2.舉凡各種徵求與他人直接作肢體接觸的文章,皆不得在此徵求。
如:擁抱、牽手等。
3.徵求負面事物、違反中華民國法律之文章,亦不可在此徵求。
如:徵求罵髒話、自殺的方法、報復傷害他人的方法。
4.徵求水桶之文章,直接劣文一篇不水桶之處分。
5.有任何什麼以人體性徵器官的長度大小等
作為聊天標準者或是任何西斯化的文字(SM 性經驗....等 )
或是找真心話團直接要聊性經驗、18禁等話題的!!
7. 禁止將私人恩怨帶到版上、隨意散佈他人資料。
《違者版主不警告直接砍文並水桶一週》
1.舉凡真實姓名、電話地址、學校科系、非公開之電子資料(加密之相簿部
落格、MSN、SKYPE、電子郵件等帳號以及密碼)..等私人資料,
除非經過本人同意,否則皆不得在版上以發文、回文、推文、或於發文
本文中要求查閱特定網址連結、他板文章、簽名檔、名片檔、部落格相簿
等方式提供。
2.並且不允許徵求指定特定板友ID,如果需要請直接寄信或水球至該板友。
3.並禁止文章中貼出水球記錄或私人信件,ID刪掉或是馬賽克亦同
除經兩造當事人推文同意PO出的水球記錄簽名檔不在此限。
4.緊急急難救援事件或是協尋失蹤人口者不在此限。
5.文章中他人ID和暱稱部分亦須當事人同意才得發表。
一經當事人檢舉則不經警告立刻給予處份,檢舉時效為24小時,以文章發表
起始時間計算。
6.推文中ID和暱稱部分則是當本人推文警告後,則不得再推。
7.原發文者可以推文、修文的方式反對某該文章之推文者不得再推該篇文章。
8.欲檢舉上述6、7之推文違規需在24小時之內檢舉, 逾期不受理。
8. 對版務、版規有任何提議或對水桶處分有異議者,勿回覆、發布公告文,
請寄信至任一版主信箱。
1.如有什麼事情需要對版友提出呼籲,請先來信版主;
若自行發表,其後續相關責任本版恕不負責。
版主得刪除版面相關文章。
2.版主收到相關建議或是意見後得置入版主共同討論區討論,
並於一週內回覆版友
3.對於版友處分有異議者版主得於48小時內回覆。如不接受則
請前往上級組務申訴
4.公告文章類別為版主群或是組長站方行使公務事項專用,
請勿回覆或是使用發文,如有此違規行為得水桶一週處分
9. 嚴禁鬧板文章、
禁引戰文(轉錄他版引戰文亦同)。
《違者視情結砍文,設劣文一篇並水桶一個月~永久停權》
1.舉凡洗板、以相當不恰當的言詞針對本板或是版友,皆全面禁止。
2.嚴禁轉錄他板引戰文章,或是發表引戰文章,引戰文章的判定
係由版主視文章後續討論狀況得以公告鎖文並對發文者處分。
3.鬧版情節嚴重版主得依心証給予加重處分,或是設定永久停權ID
4.經常性發佈文章版友閱讀上之困難者(隱型文字、特殊方塊符號標題)
視同鬧版者。
5.經常性違規相同版規且多次處分未見改善者視同鬧板者。
6.未經同意使用他人ID發文造成他人假象者或是違反站方規定者。
7.對於帶有嘲諷意味的模仿文得經原發文者檢舉版主
得以心証判定鬧板與否,並給予適當處分
8.另外,惡意推圖文或濫用推圖文經版工公告警告不聽者,一樣水桶一週處分
9.凡是文章內有任何電影書籍等情節或是內容的發表時,請於標題加註
提醒字眼,一個月內的出版品,版主得經檢舉後修改標題處置!!
11. 對版務、版規有任何提議或對水桶處分有異議者,勿回覆、發布公告文,
請寄信至任一版主信箱。
1.如有什麼事情需要對版友提出呼籲,請先來信版主;
若自行發表,其後續相關責任本版恕不負責。
版主得刪除版面相關文章。
2.版主收到相關建議或是意見後得置入版主共同討論區討論,
並於一週內回覆版友
3.對於版友處分有異議者版主得於48小時內回覆。如再不接受則
請前往上級組務申訴
4.公告文章類別為版主群或是組長站方行使公務事項專用,
請勿回覆或是使用發文,如有此違規行為得水桶一週處分
三、處分時機以及標準
1.處份種類
1.水桶一週:板規第3,4,5,7,9條以及發佈或回覆公告文者,屬情節較輕微之違規者
2.水桶一週+劣文一篇:板規第1,2,6條,屬情節較為嚴重者
3.劣文一篇:徵求水桶文
4.其他情節嚴重處分:版規第八條需視情形以及嚴重程度採心證處分,
超過一個月以上處分公告需兩人以上版主推文覆議方可生效。
5.單一條文內多項違規者以最重處分為主,不得累計
6.如同時違反多條版規可加總累計計算
2、文章S標註警告時機
1.
對於違反版規屬於文字上的違規者給予5~10分鐘的S警告修、刪文時機。
2.
情節重大且有影響或傷害他人者得不經警告直接處分。
3.
明確性違反版規(多PO)且無法修改內容時得立刻處分。
4.
商業廣告或是金錢文章得立刻處分
5
.時效過久之違規文章(超過半小時),無論規定是否要求須先警告
得不經警告直接處分。
6.徵求特定異性出遊文章得不經警告直接處分
3、公告警告、鎖文、刪文
1.版規九之鬧板或版規未定事項之重大違規得公告警告要求停止或是改善
2.如文章出現謾罵、討論過於激動時版主得採鎖文措施
3.對於八卦類文章造成版友間過度討論得公告警告並鎖文或是刪文處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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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0.153.7
1F:→ poloyeh:搶頭推~~ 08/06 23:35
2F:→ ghostjimmy:好多 好閃亮 08/06 23:35
3F:推 AD666:大哥 太亮了 看到最後頭好痛= = 08/06 23:42
4F:推 librastw:\( ̄▽ ̄)/(\ ̄▽)/\( )/\(▽ ̄/)\( ̄▽ ̄)/ 看完 08/06 23:43
5F:推 VOT1077:OK!我會改正!抱歉! 08/06 23:47
6F:推 aeiouzxc:沒差XDDD 08/06 23:50
7F:推 wkin:推 08/07 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