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ola95 (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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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專欄] 蔡博隆「無奈之冤」
時間Sat Mar 26 19:37:12 2011
蔡博隆「無奈之冤」
蔡博隆是前北一女教練,現在是台北市教育大學女籃和艾柏斯女籃教練,3月24日他帶領
艾柏斯迎戰電信女籃,被自己板凳席上丟出一瓶水,搞砸了比賽。
現場情況大概是這樣子:
終場前2分11秒,艾柏斯板凳席有人因為對裁判哨音不滿,將一瓶水丟進場內,艾柏斯板
凳區這一扔,被判了技術犯規,電信兩罰之後再握控球權,艾柏斯當時還領先兩分,但在
拉鋸中最終輸球。
這個扔水瓶的人是艾柏斯總領隊的特助,蔡博隆並不認識這個「球隊官員」,事情發生突
然而且意外,「瞎」的程度,令蔡博隆無言以對。
這個事件讓我想起以前CBA中華職籃時代,當時聯盟技術委員劉恩普特別在當時的CBA規則
中,明訂「誰可以坐上板凳席,誰又不能出現在板凳席」,以杜絕不必要的困擾、亂相和
糾紛。
當年的相關規範與精神是:
1、球隊技術人員(教練、助理教練、訓練員)、行政人員(台灣文化使然,像領隊、顧問、
翻譯),加上登錄的12名球員,一共18人,可以坐上板凳席,其他球團人員均不得坐上板
凳席。
2、除了板凳席上的18人,其他球團人員一律坐在觀眾席,視同一般觀眾。
這樣的規範與秩序,主要是避免閒雜人等在板凳席搗亂,壞了規矩和比賽,又無從約束,
讓專業、註冊、規範統一,減少糾紛,有效控制比賽節奏與氣氛。
那個扔水瓶的特助,他要坐上板凳席,球隊裡誰能、誰敢管他,但他丟出水瓶,所有的不
良後果與負面形象,卻是由教練、球隊,甚至犧牲勝負、形象去承擔,這很不專業,也有
失體制。
這次判例很有趣,我用比較非裁判的角色與角度,談談我的看法:
1、台灣籃球一向講人情、重關係,板凳席從總領隊、領隊、經理、管理,到技術顧問、
顧問,太多閒雜人等、非技術人員都可以坐上去,根本無法約束,也難以控管。中華籃協
和所有主辦單位,真的要拿出辦法來,杜絕這種不好文化。
2、技術顧問是個很特殊的名詞,擁有教練般的角色,也有行政般的色彩,但卻是一種「
太上總教練」的位置,又好像是無所事事的閒差。既難管控又莫測高深,這個位置與名詞
,是該好好約束,讓比賽、規矩有個統一規範和釐清。
3、兩、三年前,台啤管理林玠禾因為沒有約束球員衝入場內勸架,又疑似沒有自我約束
,加入場上混亂戰局,被判了「整季球監」,我都快被中華籃協這個超級創意與決定給笑
翻了。現在這個特助不但鬧事,還把椅子丟進場內,刮傷地板,不知道特助是不是要判整
季球監,而約束無力、督導無方的總領隊,是不是要給他兩季禁賽,以示懲戒。
4、話說回來,球隊的管理、特助、經理、顧問、技術顧問、訓練員,你判他三年球監也
沒用,反正他不來球場就算了,又不是總教練,更不是很重要的人物。最多球隊再換個人
名、換個職稱,派個人到板凳席加油、打氣,順便提升火氣也是可以。
不說笑話了,蔡博隆這一敗和他的技術犯規,就記在艾柏斯的超級觀眾,總領隊特助身上
好了。
Published 26-03-2011 09:19 by 裘必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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