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hony1117 (發現自己的熱情^^)
看板Volunteer
標題[招募] 高雄 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招募志工
時間Sun Sep 9 00:25:30 2007
★ 招募對象:凡大專以上學歷(在學學生可) 年滿二十歲
諳電腦打字(每分鐘至少30字) 歡迎報名參加
經審核通過即可成為法扶志工
★ 服務時間:週一 ~ 週五 上午 8:30 ~ 12:30
下午13:30 ~ 17:30
※可以選擇您個人合適的時段
★ 服務地點:法律扶助基金會高雄分會 高雄市苓雅區海邊路29號9樓之1
★ 服務內容簡介:協助受理案件 等流程
★ 聯絡人及聯絡方式:請先將簡歷郵寄到高雄分會信箱
[email protected]
會再統一通知面試
★ 招募時間:長期招募
★ 其他資訊:詳情請參考法扶網頁說明
http://www.laf.org.tw/tw/help/volunteer_register.ph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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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241.96.10
1F:推 zenk0113:我的重點在...為啥一定要60小時才給時數條呢?感覺跟志願 09/09 03:20
2F:→ zenk0113:服務的法規衝突吧!我是說時數條不是志工證明喔! 09/09 03:21
3F:推 zhan:這篇 還有這推文,我好像之前看過耶?? 是手動置底嗎?? 09/09 03:42
4F:推 shony1117:因為我們目前真的很需要志工的幫忙,所以才會一直PO文 09/10 10:04
※ 編輯: shony1117 來自: 59.120.118.112 (09/11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