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oniccsie (心機)
看板Violation
標題[證據]HatePolitics版主濫權
時間Sun Oct 1 16:50:56 2017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Pq9yW-4 ]
作者: boyo (腦科學先生) 看板: HatePolitics
標題: [公告] 水桶公告
時間: Sun Oct 1 15:54:04 2017
#1Pq4vmcJ
你祖宗全是中國人,智障罵自己
※ 編輯: yh662288 (97.64.16.99), 10/01/2017 10:27:40
版規3-2 yh662288 水桶3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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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退文兩篇 1-1 2-15
#1Pq6Wu8N □ [討論]香港今天放國慶假,鬼島為何不跟進?
#1Pq5L-S8 □ [討論]超過300萬島民享受國慶八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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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孔子是那待沽的玉
我便是待斟的酒
用一生的時間 蘊釀自己的濃度
只為等待剎那的傾注
張曉風 釀酒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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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0.205.85.131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HatePolitics/M.1506844448.A.F84.html
※ 編輯: boyo (50.205.85.131), 10/01/2017 15:54:31
1F:推 wwer0916: 啊? 柏油是版主!太久沒注意政黑了 10/01 15:55
2F:推 johnny9667: 是我就提告了 10/01 15:58
3F:→ johnny9667: 少說有個幾萬可以賺 10/01 15:58
4F:→ bob120400: 五萬! 10/01 16:02
6F:→ bob120400: qp.jpg 10/01 16:03
7F:→ KINMENKING: 祖宗是中國人沒錯阿,除非你是原住民 10/01 16:03
8F:推 watermind: 吱吱不意外 罵人祖宗八代都行 被罵就要提告 10/01 16:03
10F:→ KINMENKING: 或是二戰時留下的少數日本人 10/01 16:03
11F:→ KINMENKING: 想告的,會被法院認證好嗎XD 10/01 16:04
12F:→ KINMENKING: 這判決就是白色恐佈了 10/01 16:05
13F:→ KINMENKING: 可以罵對岸 罵中共,但自己罵中國人.... 10/01 16:06
14F:→ KINMENKING: 除非被罵的 證明他是原住民或是日本人 10/01 16:07
15F:→ KINMENKING: 不然版主這判決,根本就失職了 10/01 16:07
這個id yh662288是PRC公民 台灣法律判不了他也抓不了人
否則光一句智障就五萬
16F:→ PPLsea: 請問判決在哪? 10/01 16:07
17F:→ KINMENKING: 上面阿... 10/01 16:08
18F:→ PPLsea: 桼舉在哪? 10/01 16:08
不用檢舉 版主也有責任跟權力主動判決 請搞清楚
19F:→ KINMENKING: 問版主阿 10/01 16:09
※ 編輯: boyo (50.205.85.131), 10/01/2017 16:12:35
20F:→ PPLsea: 版主,檢舉文在哪? 10/01 16:09
21F:→ KINMENKING: 依我國憲法,中華民國的人民就是中國人 10/01 16:09
22F:→ KINMENKING: 身為中國人卻罵中國人,那被告說的有錯嗎? 10/01 16:10
23F:推 negatron: 連原文中智障兩字都看不懂就不要出來護航了好嗎? 10/01 16:10
24F:→ negatron: 怪丟人的 10/01 16:10
25F:→ KINMENKING: 智障可以是罵人,也可是「可受公評」的 10/01 16:11
26F:→ KINMENKING: 或是 陳述事實 10/01 16:11
27F:→ KINMENKING: 一堆想告人的會失敗,就是因為這樣 10/01 16:11
28F:→ KINMENKING: 到法院 法官問你為什麼罵中國人 10/01 16:11
29F:→ KINMENKING: 你答不出來,那你就慘了 10/01 16:12
30F:推 PPLsea: 6.板主對於採水桶處置之違規,應被動處理,待有人檢舉後才 10/01 16:12
31F:→ PPLsea: 能進行判決 10/01 16:12
32F:→ KINMENKING: 有去過法院的,心裡都很清楚啦 10/01 16:12
33F:→ PPLsea: 這檢舉跟判決文在哪? 10/01 16:12
34F:→ KINMENKING: 不要以為罵人就會被告成功,訟棍現在幾乎不見 10/01 16:13
35F:→ KINMENKING: 就是檢查官受夠了一堆來釣魚的敗類 10/01 16:13
36F:→ KINMENKING: 反而是 告人的會變黑名單,以後想靠法律保護自己都難 10/01 16:13
37F:→ KINMENKING: 為了拼賺一點錢,而把自己搞死,真的夠蠢 10/01 16:14
38F:→ KINMENKING: 等哪天換你被告,檢查官會很用力補刀的 10/01 16:14
39F:→ PPLsea: 喂!版主!水桶要有人檢舉! 10/01 16:17
40F:→ PPLsea: 版主是視版規無物嗎? 10/01 16:19
41F:推 watermind: 搞不好被罵那個人就是... 10/01 16:23
42F:→ watermind: 吱吱真是不意外 法律都這樣踐踏 10/01 16:24
※ 編輯: boyo (50.205.85.131), 10/01/2017 16:30:10
43F:→ feldene: 看推文就標準不分是非只看顏色 10/01 16:25
44F:→ kerry0496x: 終於!!!!!!! 這ID真的很煩人 10/01 16:26
45F:→ kerry0496x: 親共派真的很玻璃心 10/01 16:27
46F:→ feldene: 這位中國朋友先前也被水桶過,怎麼各位不說應該加重 10/01 16:31
47F:→ kerry0496x: 爽啦,水心被刪文 10/01 16:31
48F:噓 PPLsea: 版主,退文是你的事,請解釋為什麼水桶沒有檢舉沒有審判 10/01 16:32
49F:→ kerry0496x: 喔 原來是累犯ID 很多版都會明定累犯者加重刑罰耶 10/01 16:32
50F:推 rainf: 退3 XXD從八卦被水桶後到這裡還繼續水桶 真是學不乖 10/01 16:34
51F:推 soniccsie: 轉八卦版好了 10/01 16:37
52F:噓 PPLsea: 不管累犯或中國人或啥,就是要照版規走! 10/01 16:41
53F:噓 soniccsie: 想怎樣就怎樣 訂版規幹嘛? 10/01 16:42
54F:噓 PPLsea: 退文也沒講理由,現在是版皇再現嗎? 10/01 16:43
55F:→ KINMENKING: 今天改成 你自己就是台灣人,智障罵自己 10/01 16:48
已有人檢舉 處分完畢 鎖文
※ 編輯: boyo (50.205.85.131), 10/01/2017 16:49:51
56F:→ KINMENKING: 這是陳述事實? 還是亂罵人? 10/01 16:49
57F:噓 rriver: 想退文 就退 haha 10/01 16:49
58F:→ KINMENKING: 只能說還好 蔡英文、朱立倫、新潮流等勢力還沒掌控司 10/01 16:49
59F:噓 PPLsea: 版主,你先判決就違規了,再有人申訴也沒用! 10/01 16:49
60F:→ KINMENKING: 法,不然我看網路上也都不用討論了~~說你共諜就共諜 10/01 16:49
61F:→ feldene: 中國人、台灣人是陳述事實;另一個是言語攻訐,有問題? 10/01 16:50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soniccsie (42.73.129.40), 10/01/2017 16:50:56
※ 編輯: soniccsie (42.73.129.40), 10/01/2017 16:52:31
※ 編輯: soniccsie (42.73.129.40), 10/01/2017 16:5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