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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s89227 信箱] 作者: duuwoif (燎原火) 標題: Re: [求助] 老公疑似外遇,並提離婚 時間: Sun Jul 10 16:44:11 2016 ※ 引述《motomotto (珮姬)》之銘言: : 1. 對於婚姻中發生的問題徵求建議與解決的方法。 : 2. 須明確描述問題的前因後果與現況。 : ===================== 以上請按Ctrl+y刪除,以下請勿刪除 ===================== == : 是否同意記者抄文:NO : 我們結婚三年來 : 為婆媳及他的工作以致無法出門遊玩, : 還有我的金錢觀及個性爭吵不休 ★妳可以找時間自己出門遊玩啊! ★金錢觀及個性爭吵不休婚前不知道嗎? : 今年開始 : 他不給看手機 : 也把手機鎖碼 ★手機是他的私人物品,妳無權觀看或擅自拿他的手機! : 五月跟我吐一句他在思考他適不適合婚姻 : 我很難過,當下請他到客廳睡,他再也沒有跟我一起睡過 ★人家只是在思考這段婚姻適不適合他,你就趕他去睡客廳, 你覺得他還會想回房跟你睡嗎?他是不能思考婚姻適不適合他嗎? : 手機只要我靠近,他便會緊握在手,不離身 ★一樣!妳無權也不能擅自拿取他的手機,妳無權擅自偷看! : 六月吵架要跟我離婚,坦承他外遇,喜歡一個女人,就是玩股票認識的,對方是有夫之 : ,我哭問做愛了沒 : ,他回"沒有,曖昧而已,都被妳說中,我就是喜歡她,怎樣?" 生活型態改變,愛喝酒 : 愛跟那群股友出門 ★他要是回答說沒跟那女的做愛你就相信嗎?反之他會傻到承認他有跟別的女人做愛? : 吵架過後隔天,說請我不要再打電話給他,也不要問他在哪,兩人好聚好散,趁沒有孩 : ,說對我沒感覺 ★對!不適合就好聚好散. : 事後也表明說,他沒有外遇,他只是為了氣我。 : 某天他喝醉酒回家,我查了手機,發現他與他朋友的對話裡 : 他跟他朋友要約見面的時間,並說:"那我再問問我女友" : 對方回:"好" : 但他朋友知道他有結婚,也認識我 : 也有查到他與那女人在群組裡曖昧的對話,那些話是在我們交往時才會說的話,比如我 : 護妳之類的 ★他如果有外遇會承認嗎? ★所以妳還是偷看他的手機!侵犯他的隱私! : 隔天, : 沉不住氣再加上單純以為他朋友會幫我的我 : 加了他朋友的line : 並試探性的問 : 他朋友回我:我跟他已經沒什麼在聯絡,他也很少打給我,我沒有聽他提起什麼女友 : 但事實是都有通電話,也是一兩天的事 ★妳以為他朋友會這麼容易出賣他嗎? : 我與他朋友對話結束後的一小時 : 我先生line我 : 要求離婚,說我的一舉一動讓他很驚恐 : 我問是甚麼舉動,他回妳自己想 ★什麼舉動?妳偷看他手機及處心積慮想透過他朋友監控他的一舉一動的舉動! : 還將離婚理由推說個性不合,常常吵架,不想磨合 ★妳剛開始不是說"個性爭吵不休"嗎?怎能說是"他推說"? : 請問,我先生這樣的行為是真的有外遇嗎? ★有法律上的證據嗎?妳有抓姦在床嗎?假如沒有很抱歉不能證明他有外遇. : 當然,我個性上的問題也是需要調整 : 我要求他給我機會 : 但是他說 : 妳再怎麼改也挽不回我了 ★妳這樣監控他的手機及透過他友人想監控他,妳覺得他會給你機會嗎? 妳有尊重他的隱私權嗎? : 態度冷淡惡劣,不回訊息,不告知去哪裡,晚回家,跟婆婆大嫂說要去哪做事,但其實 : 是,一直在撒謊,一直故意找我碴,故意挑起我情緒,以讓他有理由把我逼退 : 甚至會惡人告狀,告狀婆婆跟我媽媽,讓他更有理由說服她們他的決定是對的 : 雖然現在已經在談離婚了 : 但是想知道這些舉動及行為是不是呢? ★他要跟誰講是他的自由!妳管太多了吧?他是不能跟他親戚抱怨或發牢騷嗎? ★既然都已經在談離婚了,祝妳跟他好聚好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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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rnie: 要當一個好老婆太難了 不能隨便吵到先生 還不能懷疑他07/10 16:46
2F:→ carnie: 如果認清自己還不夠格當個好太太 的確該提離婚07/10 16:46
3F:→ carnie: 我覺得這例子或許是太太把重心放在先生身上太多了07/10 16:47
4F:推 sexymuse: 推07/10 16:54
5F:噓 apring: 要找女人離婚後再找,外遇男就是爛07/10 17:02
6F:→ apring: 對婚姻不忠被侵犯隱私也是剛好而已07/10 17:03
7F:噓 caramelputin: ....07/10 17:17
8F:推 teremy: 為什麼女人這麼愛看別人手機呢?!07/10 17:30
9F:→ carnie: 不過說真的 懷疑先生變心 是要直接問嗎?還是找徵信社啊? 07/10 17:32
10F:→ zxcvbnmqwert: 搜集證據啊07/10 17:35
11F:→ carnie: 或許原波只是感受到先生變冷淡了 才會聯想到外遇嗎?07/10 17:36
12F:噓 apring: 已經坦承外遇了要證明什麼07/10 17:39
13F:→ apring: 那裡是家不是法院07/10 17:40
14F:噓 Madao01: 回文讓人看了很不爽07/10 17:51
15F:噓 djyyymix: 好可怕 都承認了還硬要鞭07/10 17:53
16F:→ kitten631: 先生坦承外遇了還要拿出證據XDDDD 搞笑嗎07/10 17:56
17F:推 rainbowpo: 為了原po,附上截圖 http://i.imgur.com/pAyzFzl.jpg07/10 18:03
18F:噓 QQQN: 談到錢是否太俗氣..下一段感情以錢為目標嗎?價值觀07/10 18:05
19F:噓 ganlinnya: 一直強調看手機07/10 18:10
20F:→ ganlinnya: 回文不知道在兇什麼07/10 18:11
21F:→ hidepose: 回文只想到,難道你是原po的老公?這麼兇是怎樣,好像被07/10 18:29
22F:→ hidepose: 踩到尾巴的動物07/10 18:29
23F:噓 watarukimeru: 你兇啥兇啊莫名其妙07/10 18:37
24F:噓 shadow2002: 原來老公疑似外遇,老婆侵犯隱私剛好?那老婆不付房07/10 18:57
25F:→ shadow2002: 租窩公婆家白吃白住,婆婆擅自進房間整理收拾也是剛好07/10 18:57
26F:→ shadow2002: 。07/10 18:57
27F:→ shadow2002: 還是那句話,老公有錯不代表老婆是對的。07/10 18:58
28F:噓 keroberyl: 噓你07/10 18:58
29F:→ wtlnana: 原po只是要知道外遇這個事實,他也沒說有要為了法律上的07/10 19:04
30F:→ wtlnana: 權益而去告老公,所以不需要證據啊07/10 19:05
31F:→ wtlnana: 而且本人自白也得為證據,你才法律讀到哪裡去了?07/10 19:05
32F:推 hitsukix: 其實這版只適合PO檢討自己的 因為都只看的到單方說法07/10 19:12
33F:推 chillheart: 本人自白還是需要有書面或錄音,如果只有自己聽到,到07/10 19:13
34F:→ chillheart: 法庭上還是不會被認為是證據的07/10 19:13
35F:推 xulu0: 為什麼要提告?現在是男方想離婚,女生直接開條件的狀況唉07/10 19:23
36F:→ xulu0: ~07/10 19:23
37F:→ kitten631: 你才搞不清楚法院跟家裡的差別吧 科科07/10 19:29
38F:噓 mnvcxz: 呵07/10 19:30
39F:噓 whereislove: 她老公和朋友的對話不是提到了「要問我女友」嗎07/10 19:44
40F:→ whereislove: 請問一個有老婆的男人 還有女友 不是外遇是什麼?07/10 19:44
41F:推 whereislove: 在法律上有「外遇」這個罪名嗎?捉姦在床是要告通姦07/10 19:47
42F:噓 whereislove: 你好好笑 硬凹是把老婆稱做女友 如果他真的是把老婆07/10 19:49
43F:→ whereislove: 稱做女友 那為什麼明明有和她老公聯絡的朋友要說謊07/10 19:49
44F:→ whereislove: 說沒聯絡 也沒聽他提及女友的事呢?07/10 19:49
45F:→ whereislove: 我是沒聽過多少男人會在喝醉後叫老婆「女友」啦07/10 19:49
46F:→ whereislove: 有沒有外遇跟有沒有和外遇對象上床 是2件事07/10 19:50
47F:→ whereislove: 不是有上床才叫做外遇07/10 19:50
48F:→ whereislove: 叫人多用點腦前 請你自己先用點腦 不是什麼都說不出07/10 19:51
49F:→ whereislove: 來 打個「科科」2字就可以07/10 19:51
50F:→ whereislove: 既然太簡單 那麻煩你解說一下07/10 19:51
51F:→ whoiswho31: 外遇又如何? 愛上一個人與不愛一個人了,如何說對錯07/10 19:51
52F:噓 unknowid: 207/10 19:52
53F:→ whereislove: 半桶水響叮噹07/10 19:52
54F:→ whoiswho31: 法律管得到的地方就賠錢了事,不然還怎樣?07/10 19:52
55F:→ whereislove: 不知是人太笨還是問題太笨 才無法回答07/10 19:53
56F:噓 schuchu625: 純虛你,不懂在兇什麼,外遇就不對了啊,整件事看下07/10 19:54
57F:→ schuchu625: 來他老公就是外遇,現在扯什麼證據,所以結婚了跟別人07/10 19:54
58F:→ schuchu625: 曖昧訊息正常?她只是錯在個性沒改以及金錢觀念不合沒07/10 19:54
59F:→ schuchu625: 溝通好!嚴重懷疑你是他老公那邊的人?07/10 19:54
60F:噓 watarukimeru: 硬凹惱羞辯不過 GG 0分07/10 19:54
61F:噓 schuchu625: 還有最好會跟朋友說我帶女朋友去,拜託!他們那個時07/10 19:58
62F:→ schuchu625: 間點就吵架了,他老公是要帶她去哪?硬凹也凹好看點=07/10 19:58
63F:→ schuchu625: =07/10 19:58
64F:推 gruenherz: 結了婚也是有可能需要物色下個對象的,至於傳訊息用尊07/10 19:59
65F:→ gruenherz: 重隱私就可以敷衍過去了07/10 19:59
66F:→ gruenherz: 還可以反抱怨對方侵犯隱私07/10 20:00
67F:→ gruenherz: 當作未來甩人的踏足點07/10 20:01
68F:噓 schuchu625: 我不太懂,結了婚還要多少隱私?如果要隱私乾脆別結了07/10 20:02
69F:→ schuchu625: 啊!扯什麼要自己多少隱私去掩蓋偷吃行為!還把隱私這07/10 20:02
70F:→ schuchu625: 種行為說的多正確!07/10 20:02
71F:噓 swing0610: 婚前用個跑步配對APP就被BG版鄉民鞭了;婚後只要沒有07/10 20:05
72F:→ swing0610: 捉姦在床做什麼都可以?07/10 20:05
73F:噓 schuchu625: 現在原Po要好聚好散,你在這邊落井下石說原Po不尊重07/10 20:06
74F:→ schuchu625: 隱私以及數落原Po,這樣行為就很道德?07/10 20:06
75F:推 whoiswho31: 結了婚就不能有隱私?! 有些人的想法真的好奇怪...07/10 20:10
76F:噓 schuchu625: 看一下抓姦條款好嗎?文書,以及任何有力證據都可以!07/10 20:12
77F:→ schuchu625: 你臉腫不腫?還說什麼一定要抓姦在床?07/10 20:12
78F:→ schuchu625: http://i.imgur.com/c5VKA65.jpg07/10 20:12
79F:噓 whereislove: 結了婚當然可以有隱私呀 但要在什麼範圍內呢?07/10 20:13
80F:噓 schuchu625: W大,可以有隱私啊!但是用隱私之名掩蓋偷吃就不對啊 07/10 20:14
81F:→ schuchu625: !那幹嘛結婚?07/10 20:14
82F:→ whereislove: 又是否可以用隱私二字來掩飾自己不忠的行為呢?07/10 20:14
83F:推 QQQN: 當初為什麼結?現在人都不懂得體諒對方,眼裡只有自己,很07/10 20:15
84F:→ QQQN: 難不吵07/10 20:15
85F:噓 schuchu625: 其實原Po錯在沒溝通以及太自己感受為中心,但絕對不是07/10 20:16
86F:→ schuchu625: 這篇可以這樣數落她不對!07/10 20:16
87F:推 whereislove: 所以以後大家都可以玩線上交友跟異性吃飯逛街牽手傳07/10 20:16
88F:→ whereislove: 訊息 如果另一半覺得不對勁想看手機 就立馬搬出「這07/10 20:16
89F:→ whereislove: 是我的隱私」來拒絕!!07/10 20:17
90F:噓 licstar: 你憑什麼這樣數落她?07/10 20:17
91F:→ whereislove: 隱私好棒棒!07/10 20:17
92F:噓 dacun10045: 誰跟你結婚真衰07/10 20:17
93F:噓 schuchu625: 真的覺這篇很誇張,而且口氣還很嗆!完全看不下去,婚07/10 20:18
94F:→ schuchu625: 姻版頭噓給你!07/10 20:18
95F:→ kitten631: 法院認證前都不算外遇 zzz07/10 20:23
96F:推 ElinorJune: 呵呵07/10 20:24
97F:推 whoiswho31: 如果對方什麼都沒做,只是感情淡了,也可以想看對方07/10 20:28
98F:推 gruenherz: 有的婚姻是用來拿居留權的,當然不需要讓工具方知道太07/10 20:28
99F:→ gruenherz: 多。隱私是很好的正當理由,還可以反扣爭取更多離婚籌07/10 20:28
100F:→ gruenherz: 碼。07/10 20:28
101F:→ whoiswho31: 手機就看嗎?! 說真的邏輯真的不通阿。07/10 20:28
102F:→ whoiswho31: 隱私跟不忠是兩件事,不要混再一起講。07/10 20:29
103F:→ whoiswho31: 真的懷疑就找徵信社阿...07/10 20:29
104F:噓 lululyu: 整篇看下來真的沒有重點07/10 20:29
105F:噓 schuchu625: 她Line有截圖有看到好嗎?這種證據不是證據,什麼還是07/10 20:30
106F:→ schuchu625: 證據?拜託要凹也麻煩看原文,種種用腦袋想都想的出07/10 20:30
107F:→ schuchu625: 來!這樣落井下石數落原Po,這行為很好嗎?07/10 20:30
108F:噓 bluefanty: 兇屁07/10 20:30
109F:噓 schuchu625: W大,他們前面感情淡了,原Po也沒有想看的慾望,重點07/10 20:33
110F:→ schuchu625: 是原Po老公淡了就是說他愛上別女生,她才懷疑才想看07/10 20:33
111F:→ schuchu625: 啊!07/10 20:33
112F:推 shadow2002: 前面發現按到噓,推回來,某些人的邏輯真的無法理解07/10 20:33
113F:→ schuchu625: 我不是法官大人啊,但看不慣數落原Po這樣行為,現在又07/10 20:34
114F:→ schuchu625: 很兇自以為很對!07/10 20:34
115F:→ whoiswho31: 懷疑為什麼不找徵信社要看對方手機阿...07/10 20:37
116F:噓 schuchu625: 所以法院認證才能算有偷吃?拜託!這種用頭腦想你現在07/10 20:37
117F:→ schuchu625: 跟我凹法院認證了嗎?所以以後你老婆或老公找別人偷吃07/10 20:37
118F:→ schuchu625: ,你乖乖等認證才覺得他外遇?07/10 20:37
119F:噓 chouzen12: 這是在崩潰幾點的07/10 20:38
120F:→ whoiswho31: 別把結婚跟愛情無限上綱了,隱私就是隱私07/10 20:38
121F:→ schuchu625: W大,其實徵信社滿貴的吧Zzz 我是不知道價格,但因該07/10 20:38
122F:→ schuchu625: 不便宜!07/10 20:38
123F:→ chouzen12: A前文覺得你是不是受到什麼打擊還是被盜帳號07/10 20:39
124F:→ schuchu625: W大隱私是互相信任,但是連最基本信任都沒有,其實就07/10 20:41
125F:→ schuchu625: 沒有隱私可言!只剩下的懷疑猜忌,這也是他們婚姻最07/10 20:41
126F:→ schuchu625: 後一根稻草呀!07/10 20:41
127F:→ whoiswho31: 在台灣穩私就是這麼的廉價,我也無話可說了~07/10 20:41
128F:噓 wupofun: 發現有好多人火藥味都好濃07/10 20:41
129F:→ schuchu625: 但絕對不是這篇這樣可以數落原Po!07/10 20:41
130F:噓 watarukimeru: 她大概跟國考一樣想紅吧,一整個不知道崩潰啥07/10 20:42
131F:推 motomotto: 他說我做再多都無法挽回他,是在我發現他有疑似外遇對07/10 20:50
132F:→ motomotto: 象前,絕對不是您說的那樣。07/10 20:50
133F:推 gruenherz: 可以用隱私跟歧視掩護不忠啊 騎驢找馬也適用於婚姻的07/10 20:52
134F:噓 whereislove: 原來找徵信社就不算侵犯隱私了喔?07/10 20:54
135F:→ whereislove: 要用隱私來掩護不忠的話 就不要怪另一半要掀開隱私這07/10 20:56
136F:→ whereislove: 塊遮羞布07/10 20:56
137F:→ whereislove: 所以結論是 不可以看手機因為是侵犯隱私 但找徵信社07/10 20:57
138F:→ whereislove: 跟監偷拍就不算侵犯隱私惹~07/10 20:57
139F:噓 SnowMars: 直接噓@@07/10 20:58
140F:噓 NOTHINGES: 她老公嗎07/10 21:01
141F:噓 mobile01lds: 雖然我贊成夫妻間不能任意看對方手機,但對於找徵信07/10 21:02
142F:→ mobile01lds: 社可以,看手機不行的言論還真是......笑屎我惹07/10 21:02
143F:→ Eslin: 小心釣魚07/10 21:05
144F:推 bigapple: 我前男友也強調看手機是侵犯隱私的不理性行為 ,後來才07/10 21:09
145F:→ bigapple: 知道他出軌好幾次 ,如果我早點看他手機就不用耗費青春07/10 21:09
146F:→ bigapple: 了 。07/10 21:09
147F:推 gruenherz: 驢騎士應該很歡迎驢子找徵信社07/10 21:11
148F:→ swing0610: 法律根本沒規定看人手機是侵犯隱私,除非你公開內容造07/10 21:11
149F:→ swing0610: 成對方名譽受損07/10 21:11
150F:→ swing0610: '個人隱私' 這種東西本來就只是人和人之間的互相尊重。07/10 21:11
151F:→ swing0610: 當你已經不信任對方時,還尊重他隱私幹麼?(所以才找徵07/10 21:11
152F:→ swing0610: 信社不是嗎?)07/10 21:11
153F:→ swing0610: 反過來說,如果配偶沒怎樣你卻偷看手機,那就是你自己07/10 21:11
154F:→ swing0610: 先打壞信任了07/10 21:11
155F:→ whoiswho31: 秘密通訊隱私權,要不要自己google一下?07/10 21:14
156F:噓 yggob: 發瘋似的言論可以刪除嗎 這裡不是恨版07/10 21:16
157F:推 gruenherz: 重點不是法律 是鬥爭對方占到高位07/10 21:20
158F:噓 xxyuuyuu: 一整篇看下來可吐槽點太多,簡化為噓。07/10 21:30
159F:→ xxyuuyuu: 科科科科!!!!!!!07/10 21:30
160F:噓 yangtokyo: 其實原po說『拿出證據』沒錯,之前陪朋友經歷老公外遇07/10 21:42
161F:→ yangtokyo: 時有認知到一些法律常識…沒有抓姦在床通常很難定罪,07/10 21:42
162F:→ yangtokyo: 就算文字紀錄真的有性器官結合的事實,也要看法官要怎07/10 21:42
163F:→ yangtokyo: 麼判。但原po真的不用這樣嗆原原po,你的字句裡也沒有07/10 21:42
164F:→ yangtokyo: 建設性解說07/10 21:42
165F:推 gruenherz: 這叫忠言刺耳07/10 21:49
166F:噓 isacheng: ★何不食肉麋?07/10 21:56
167F:噓 sallly520: 顆顆顆顆顆顆,你媽知道你只會顆顆嗎?07/10 21:57
168F:推 semind: 不用法律認證阿~外遇最怕的就是老婆不簽字,妳不簽字外遇07/10 22:01
169F:→ semind: 對象就會幫妳折磨妳老公~妳就泡茶翹腳等他求妳離就好了07/10 22:02
170F:噓 baiyao: 一直叫法院,喊證據,你煩不煩?!沒什麼建設性只會漫罵,07/10 22:07
171F:→ baiyao: 就乖乖躲在螢幕前,別po了!07/10 22:07
172F:推 vincehuang: 中肯,舌戰群瞎辛苦了07/10 22:29
173F:噓 watarukimeru: 欠噓07/10 22:30
174F:噓 isdorothy: 同理心ㄧ點吧,自已為是...07/10 22:33
175F:噓 warmear: 閱07/10 22:38
176F:噓 ggBird: 你哪根蔥07/10 22:42
177F:噓 mysaur: 已讀07/10 22:47
178F:噓 rainbowpo: 你信又如何,不信又如何!原原po先生後來的否認,也可07/10 22:47
179F:→ rainbowpo: 以解讀為怕被告啊!07/10 22:47
180F:→ rainbowpo: 你是法官嗎,別笑話了07/10 22:48
181F:噓 ostrich980: 不用對這種文認真07/10 22:49
182F:噓 emily0953: 捉姦在床?07/10 22:56
183F:推 gruenherz: 可以抬出感情無對錯來攪拌是非07/10 22:57
184F:噓 pikalin7: 這什麼腦x文?!07/10 23:01
185F:噓 whereislove: 好啦 反正隱私這種東西就是 看手機不可以 但找徵信07/10 23:05
186F:→ whereislove: 社跟監拍照 就沒關係喲^^07/10 23:05
187F:噓 sindy520: 無聊,不知在憤概什麼07/10 23:09
188F:噓 whereislove: 你不相信「她老公沒外遇」沒差呀XD07/10 23:10
189F:噓 rosie: 閱07/10 23:13
190F:噓 watarukimeru: 想紅是不是07/10 23:17
191F:噓 Madao01: ★句句是重點嗎?頗ㄏ07/10 23:19
192F:推 stkate: 同意,糾結這些真的不重要,不愛了想離婚才是真的07/10 23:24
193F:噓 safety15: 唉………快去看醫生吧07/10 23:24
194F:→ stkate: 只要沒有交合證據,就無法告通姦。連親暱證據都沒有,侵害07/10 23:26
195F:→ stkate: 配偶權更不可能成案。以上是要告什麼?07/10 23:26
196F:推 kittiequeen: 這年頭... 不是厚瘋人就是原原po她老公07/10 23:32
197F:噓 miuking0510: 應要求來噓了07/10 23:33
198F:噓 fehime: 阿你覺得你自己好棒棒嗎 ?自以為 …!!07/10 23:43
199F:→ christy0412: 我有看完原原po的文,如果真的完全如原原po所說,她07/10 23:57
200F:→ christy0412: 老公應該是很大機率有外遇啦!(因為我爸大概也是這07/10 23:57
201F:→ christy0412: 模式)可是真的要勸原po放下,而且冰凍三尺非一日之07/10 23:57
202F:→ christy0412: 寒,我相信原原po應該自己也有問題,只是現在改也太07/10 23:57
203F:→ christy0412: 晚,畢竟都在談離婚了,不如好聚好散,放下他也是放07/10 23:57
204F:→ christy0412: 過自己07/10 23:57
205F:噓 ob0101321: 某d真的d07/10 23:58
206F:噓 taco85216: 好啦,去睡覺啦07/11 00:01
207F:噓 missiemissie: 噓07/11 00:05
208F:噓 ob0101321: 很好奇到底回文是在兇什麼?07/11 00:07
209F:→ ob0101321: 0.0因為被噓文腦羞?07/11 00:08
210F:噓 YAMABUTA: 講話好兇好嗆啊不就好棒棒07/11 00:09
211F:推 gruenherz: Pump07/11 00:17
212F:噓 kgi: 阿不就好棒棒07/11 00:19
213F:噓 aikouchi: 是在兇什麼??07/11 00:41
214F:噓 wondersun: 啊不就好兇好棒棒07/11 00:54
215F:噓 BabyRismy: 我是不知道你是道長還是學長 不過有話好好講 別讓法律07/11 00:59
216F:→ BabyRismy: 人蒙羞 這裡不是法庭 你也不是法官 不用一直嚷證據證07/11 00:59
217F:→ BabyRismy: 據證據 要求人家拿出證據請問你的適法權源是什麼07/11 00:59
218F:噓 livfai: 措詞可以委婉些(閱畢07/11 01:07
219F:→ gruenherz: 補07/11 01:11
220F:噓 any1688: 你以為你是誰啊?07/11 01:31
221F:噓 ql4ql4: 不噓不行 呵~07/11 01:33
222F:噓 linlinjiang: 壓力太大沒別的發洩管道了嗎07/11 01:43
223F:噓 salem713: 看樣子你似乎經歷過這種過程,辛苦了07/11 02:04
224F:噓 yangdemi: 你又不是當事人,嚷什麼證據啊……07/11 02:17
225F:噓 skyqiu: 被人噓不起嗎07/11 02:26
226F:噓 iras: 2沒壞07/11 03:11
227F:→ ui789: 你的直接回應 只會讓人覺得只顧法理 而不顧情理07/11 04:43
228F:噓 blbl05: 法律人路過噓你,話可以好好講是在嗆幾點的?你在法庭上也07/11 08:59
229F:→ blbl05: 這樣講話?雖然不曉得是不是真的法律人(畢竟沒有證據嘛~07/11 08:59
230F:→ blbl05: )但沒必要這樣講話!而且從回文我很懷疑你有搞清楚證據力07/11 08:59
231F:→ blbl05: 和證據能力的差別嗎………07/11 08:59
232F:→ whoiswho31: 合法徵信,請不要叫or直持別人做違法的事~07/11 09:51
233F:噓 happysad: X5了耶,幫你補血07/11 11:11
234F:噓 BEtrue: 你哪位啊不知道在嗆什麼07/11 11:58
235F:推 ilovejoke: 你應該是萬年國考生吧 感覺像那種補習班上了幾堂就覺得07/11 12:01
236F:→ ilovejoke: 自己懂很多法律的人07/11 12:01
237F:推 ilovejoke: 不推你嗆原po的態度 但確實討論有沒有外遇沒用了 離婚07/11 12:04
238F:→ ilovejoke: 比較實在07/11 12:04
239F:→ kitten631: 漁獲量? 所以這篇是用來釣魚的嗎?XDDD07/11 12:07
240F:噓 salem713: 我是覺得看配偶手機沒什麼啦!心裡沒鬼就不怕啊。我手07/11 12:17
241F:→ salem713: 機也隨我ㄤ看。他還懶得看咧。真的沒外遇,怕怎樣的?會07/11 12:17
242F:→ salem713: 怕配偶看手機不就印證心裡有鬼。體液都互通了還要求多07/11 12:17
243F:→ salem713: 少個人隱私…07/11 12:17
244F:噓 springt:07/11 13:10
245F:噓 buttercandy: 閱07/11 13:37
246F:噓 bv35: 就噓你!07/11 14:15
247F:噓 jwchang: 你對弱勢無助的人一點同情也沒有,懂一點法律,又怎樣?07/11 14:17
248F:→ jwchang: 科科,出了法庭,你的人生哪部份成功?07/11 14:18
249F:噓 jwchang: 通常這種對人的悲傷感受無法同理的人,很大一部分原因07/11 14:20
250F:→ jwchang: 是孤立於社會太久。07/11 14:20
251F:噓 jwchang: 你懂法律(?)但顯然你不懂道德和感情,07/11 14:23
252F:→ jwchang: 你覺得自己很成功呀?還是很失敗?!嗆什麼!07/11 14:23
253F:噓 happysad: 不客氣07/11 14:27
254F:噓 blueraingirl: 哈哈07/11 14:37
255F:噓 jwchang: 看到目前為止覺得你好可悲,什麼樣的人生和環境造就像你07/11 15:14
256F:→ jwchang: 這種性格。07/11 15:14
257F:→ jwchang: '窮得只剩下法律' 還洋洋得意 頗呵07/11 15:23
258F:噓 jwchang: 很得意是嗎房?可惜你現在所做所為並沒有讓你的過去更值得07/11 15:31
259F:→ jwchang: 驕傲07/11 15:31
260F:噓 jwchang: 有病的話應該尋求幫助。你完全回應不了我的點,的確我去07/11 15:39
261F:→ jwchang: 睡覺c/p值還高一些~ 法律人? 呵07/11 15:39
262F:噓 srena: 紅色喜氣07/11 15:39
263F:噓 jwchang: 為什麼要把沒有什麼可看價值的東西(垃圾?)收到? '07/11 16:22
264F:→ jwchang: 你哪位?'07/11 16:22
265F:→ jwchang: 喔,對了,自己愛做自我揭露,又'不准'別人評價,你皇帝?07/11 16:24
266F:→ jwchang: '法律'規定不准評價啊? (不是最愛講法律?) 笑死07/11 16:24
267F:噓 salem713: 『蒐證手段過當,造成違法之虞』so...?『哎呦…豪可怕07/11 16:27
268F:→ salem713: ,違法了溜…』so what?不過當還真挖不出你所謂的證據07/11 16:27
269F:→ salem713: 咧。不能維持忠誠就別踏入婚姻,很難?07/11 16:27
270F:→ salem713: 雖然ptt我還很菜,但我確定的是,被連噓的文不會進精華07/11 16:28
271F:→ salem713: 區。07/11 16:28
272F:噓 watarukimeru: 崩潰囉<3 07/11 17:14
273F:推 gruenherz: 不要在情理法醬缸太認真 幫補 07/11 18:14
274F:推 pinkygirl: 這篇怎麼看都不應該被噓成這樣。我來推一個。原原波內 07/11 18:30
275F:→ pinkygirl: 文內容不清不楚 根本什麼論點都站不住腳 她老公真的有 07/11 18:30
276F:→ pinkygirl: 外遇嗎? 還是只是思考適不適合婚姻? 說喜歡別的女生 07/11 18:30
277F:→ pinkygirl: 就代表外遇? 外遇就代表通姦? 其實原原波的婚姻早就 07/11 18:31
278F:→ pinkygirl: 問題重重了吧。沒事趕老公出去睡 這樣是有多愛他? 07/11 18:31
279F:→ pinkygirl: 三年爭吵不休 婆媳問題 不能遊玩 被老婆趕出房門 偷看 07/11 18:33
280F:→ pinkygirl: 手機...這些怎麼看就是覺得早就千瘡百孔了吧 07/11 18:33
281F:噓 shenshen819: 偏激 07/11 19:11
282F:噓 a90155302: 幫你 07/11 20:04
283F:噓 ob0101321: 原po加油!支持你進! 07/11 20:42
284F:噓 duoCindy: 這應該是宋棍吧大家小心用詞 07/11 21:22
285F:噓 flyaway2214: 喔 07/11 21:56
※ 編輯: duuwoif (118.150.147.48), 07/11/2016 22:05:53
286F:推 soyolin: 噓你來亂的 07/12 02:56
287F:噓 adelaide: 修回文了耶,不是很嗆? 07/12 04:19
※ Deleted by: duuwoif (220.133.71.1) 07/12/2016 09:0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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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s89227 (36.238.184.183), 07/12/2016 14: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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