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mika95g 惡意編輯簽名檔
時間Tue Aug 3 01:00:06 2010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mika95g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原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二款
之規定,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並限於三日內更換簽名檔。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mika95g 於簽名檔中盜用他人文字,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並
限於三日內更換簽名檔。
法務 brainfighter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0.16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