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l0F信件騷擾及言語挑釁蓄意人身攻擊
時間Mon Aug 25 05:13:50 2008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l0F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
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l0F 於信件中之"醜女 破嘴王"等文字,依一
般社會通念而言足以認定其為侮辱他人之語句,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法務 brainfighter 2008/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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