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ppp123在水球罵人
時間Thu Apr 5 02:58:43 2007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ppp123 並無該當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
情形,故判決無理由駁回。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ppp123 於水球中之文字,依一般社會通念難以認定其為謾罵,故裁
定駁回,不予受理。
實習法官 brainfighter 2007/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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