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檢舉小小組長
時間Sun Apr 1 19:19:04 2007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rehtra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
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rehtra 於信件中之 "小白" 文字,依一般社會通念足以認定
其為謾罵之文字,故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另亦勸檢舉人 howenchong ,於使用時應自行注意各項規定,且未經原
作者同意轉錄文章是一非常失禮又違反規定之行為,望您以後能注意。
實習法官 brainfighter 2007/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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