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ptt有網路色狼
時間Mon Mar 26 17:00:01 2007
判決主文:
本案並無檢附任何相關證據,且非本院所管理之範圍,故裁定駁回,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檢舉人若不願收到被檢舉人所發之信件,可將其設為壞人或明示不想再收到其
信件。若被檢舉人所寄之信件有違規之情事,可檢附信件為證據提出檢舉。
實習法官 brainfighter 2007/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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