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ssface ( 繁華落盡 )
標題[證據] cecile5 不當編輯名片檔
時間Fri Mar 23 00:03:33 2007
※ [本文轉錄自 missface 信箱]
作者: missface ( 繁華落盡 )
標題: [證據] cecile5 不當編輯名片檔
時間: Fri Mar 23 00:03:14 2007
《ID暱稱》cecile5(第一次改暱稱 Q我= =)《經濟狀況》小富 ($17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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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動態》水球準備中 《私人信箱》所有信件都看過了
《上次上站》03/22/2007 20:58:45 Thu 《上次故鄉》211.74.124.148
《五子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象棋戰績》 0 勝 0 敗 0 和
《競標評比》 優 0 / 劣 0 《 性 別 》世紀大美女 *^-^*
★ wilo說我徵人幫忙有濫用職權之嫌~missface還說我應該去pt板~
台中板板主如是云:
我們家不會像雙和板那麼奇怪,只許百姓放火,不許州官點燈??
三蘆板板主也說:上次我們另一位板主還跟大家說她失戀的事情呢....
那這樣我要回什麼??..阿哈哈哈..對不起咧..因為我們板友說板主應該高標準
所以如果寫到有關自己的事,就有把公眾板當個板用之嫌。
★ wilo甚至還搬出一堆法條論述。重點是
未經同意隨意轉文本就不對,黑的硬說成白的
結果被人家回說:
所以原po的意思是指沒標示禁止轉載,則可無限轉錄??
不懂還要裝懂,還有一個女的別人搬出法條就跟著隨之起舞
missface:
you got it. 且由下篇回文的條文,可說L板友基於法理上的
missface:
轉文是無錯的,既無錯,那c板主採取的刪文行動及理由就是
missface:
錯的。於此情況而言,是c板主違反板主規則在先。
拜託!! 法條人人都會查,並不是妳們po了說什麼就算數的好嗎...
★ LanBo板友不服刪文可去組務申訴,雖說用錯方式,但我還不那麼怪他,畢竟他新手
我最無法理解的就是有人煽風點火,才會搞得局面如此一發不可收拾!!
第一次現身、改暱稱,就為了這些鳥事..我還只能面帶微笑說:謝謝指教呢!!
逼得我得退出最愛的雙和板,自己人搞啥分裂阿!!!! 趕羚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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