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ROCKMANx6濫用檢舉功能
時間Sat Mar 17 14:11:35 2007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ROCKMANx6 並不該當任何違規行為之構成要件,故裁定
駁回,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按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之規定,並無關於檢舉是否適當之相
關規定,故本案裁定駁回,不予受理。
實習法官 brainfighter 200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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