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opengoodanus 水球騷擾
時間Mon Mar 5 17:43:31 2007
判決主文:
檢舉人 goldhusky 所附之證據,未依Violation 板檢舉規範第二條第一款第一
項之規定提出,故裁定駁回,不予受理。
判決理由:
本案中,檢舉人 goldhusky 未依照規定格式提起申訴,請遵照Violation 板檢
舉規範第二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重新提出檢舉。
實習法官 brainfighter 2007/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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