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TonyBlair信件人身攻擊
時間Tue Feb 27 23:59:17 2007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TonyBlair 違反 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
之規定,故處以停權一周之處分。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TonyBlair 於推文中「Andro君...你媽耶..」之文字,雖單就文章
觀之無法知其 「Andro君」所指為誰,然其轉寄文章予檢舉人 Androgyne ,足以
認定其「Andro君」所指確為檢舉人 Androgyne,且依文章前後之文意推斷,確有
暗喻 檢舉人 Androgyne 母親之意,依社會通念之判斷足以認定其為謾罵污辱他人
,且被檢舉人 TonyBlair 之前已二度被檢舉騷擾他人,由本院判決確定後此類情
形並未有所改善,故給予停權一週之處分。停權期滿,請自行來信復權。
另查使用者若以轉寄文章之方式騷擾其他使用者,該他使用者轉錄信件於板
上當作證據時,只會顯示文章作者之ID,而非顯示轉寄文章人之ID,而增加舉證
上之模糊,為求慎重,故於此種轉寄文章騷擾之情形,在系統還未修正前,檢舉
人除轉錄原信件外,應另附信箱信件列表之圖片以為證據,如本案檢舉人 Androgyne
所為是。
實習法官 brainfighter 2007/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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