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drkkimo 信件人身攻擊
時間Thu Feb 22 22:14:27 2007
判決主文:
被檢舉人 drkkimo 違反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
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檢舉人 Lenore 違反PTT使用者條款第五條B項之規定,予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drkkimo 其信件標題「幹你娘」及信件內容之「幹你娘」等文字,依
一般社會通念之判斷足以認定其為謾罵他人之用語,故處以罰單一張之處分。
檢舉人 Lenore 於其檢舉文章中,檢舉說明內「想幹的話請他回家幹自己的娘」
之文字,依一般社會通念之判斷足以認定其為謾罵他人之用語,已明顯違反PTT使
用者條款第五條B項「張貼任何誹謗、侮辱、具威脅性、攻擊性、不雅、猥褻、不實
、違反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其他不法之文字.」之規定,依PTT使用者條款第八條
後段「本站亦得依其自行之考量, 隨時終止本服務或其任何部分.」之規定,處以罰單
一張之處分。
然查 Violation 板檢舉規範Ver 1.0 第三條第二項之相關規定,「檢舉文中若有涉
及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情況,本院得處以劣文及罰單一張
以上之處分」,此處所引用之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卻為關於
水球、交談或信件違規之規定,而非文章內謾罵之規定。但就其体系觀之,該規定置於
Violation 板檢舉規範Ver 1.0 第三條「關於其他版規,如下所規定:」之下,其所規
定者應為看板上文章之違規,而非水球、交談或信件之違規;就其立法目的觀之,應為
制定 Violation 板上對於看板違規之相關處理權限,概水球、交談或信件之違規,依使
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之相關規定,已為本板處理之權限,實無必要於此重複規定之,
而關於 Violation 板之板規及看板違規之處理,並未於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明
定之,此款規定之目的,應為補足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之疏漏。基於以上之理由,
足以認定 Violation 板檢舉規範Ver 1.0 第三條第二項之規定,於文字上確有缺失,其
所引用之條文應為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六條第一項,而非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
理規則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本院將儘速修改公布之,並於修改公布後立即生效。
實習法官 brainfighter 2007/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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