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rainfighter (嗶子的嗶嗶大冒險)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callli78 信件人身攻擊
時間Fri Feb 16 01:30:08 2007
判決主文:
依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第一章第六條第二項第一款之規定,以水球或
信件之方式為毀謗、侮辱、謾罵他人之行為,屬於一般違規行為。故給予被檢舉
人 callli78 罰單一張之處分。
簡附理由:
被檢舉人 callli78 信件內容中「妳是亂寫信來再靠北殺洨 榦」之文字,
依一般社會通念可認定其為謾罵他人之用語,故處罰之。
實習法官brainfighter 2007/02/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70.5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