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awcloud (當個真正的鄉民)
看板Violation
標題Re: [檢舉] 被檢舉人不詳 事由:冒用我的ID點歌
時間Thu Nov 17 22:31:42 2005
判決本文:
有關利用匿名點歌功能而冒用他人之ID,進行點歌。
因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並無此類規範,故
不構成任何違規行為,該檢舉案駁回。
簡附理由:
本站之點歌功能中,有使用匿名點歌之功能,使用匿名點歌
者,可輸入任意代號作為點歌者,而匿名點歌功能中亦有
若使用匿名點歌,其所輸入的點歌者代號後面會附加一點".",
即如
點歌者.想對受歌者說:________,__________。
以供辨識是否為此人是否為輸入本身原本之ID為點歌者,使用者
可以此法作為辨識對方是否為輸入自己本身之ID而點歌。且
於本站之規範中並無任何規定點歌不許使用他人之ID,本院亦無
可依照任何規定,對其處罰。
[備註]:
若使用本站之點歌功能對他人進行謾罵、侮辱、誹謗或挑釁或其他
不當之行為,於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中,似無明文規範限制,
查點歌之性質,係同暱稱、名片檔之有可讓不特定之多數人觀看
之性質(點完歌後,該歌單會出現於使用者之選單上方[動態看板])
亦同暱稱、名片檔之有可供不特定之多數人查詢觀看之性質,
故關於不當點歌之規範應屬於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六條、第二項,第五款之
(五)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
以不當使用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論,惟匿名點歌以本法務
所擁有之權限無法調查其為何人,本法務已請託系統站長代為
查詢要如何得知匿名點歌之點歌者,請其他使用者勿存僥倖之心理,
以身試法,而濫用匿名點歌功能。
一般法務 lawcloud 2005/11/17
--
單戀是一種單獨行為<只要單方面意思表示,即可生效>
戀愛是一種契約行為<需要雙方面意思對立一致,才可>
結婚是一種合同行為<必須雙方面意思平行一致,即可>
因為從前單戀只要一個人的快樂,一個人的悲傷
戀愛是現在必須兩個人相愛,而結婚必須兩個人未來一起努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8.30.121
※ brainfighter:轉錄至某隱形看板 07/06 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