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itohchen (伊藤)
看板Vietnam
標題Re: [心得] 越南見聞 - 第二妻子篇
時間Mon Mar 18 09:23:46 2024
※ 引述《JZGY (JZGY)》之銘言:
個人覺得JZ大比較忽視的大概是法律層面上的問題
認知上的夫妻關係是 國家法律給與在這個國家有夫妻關係登記的相關權益
簡單說就是你登記成夫妻之後就可以行使各式各樣的權利
我想你跟目前的太太結婚後能在越南做的事就是如此
因為對越南法律不熟,先說在台灣的情況
如果你在婚姻關係存在的情況下與他人發生情感上的糾葛
您的太太是有權力依照法律向您與您的情感發生對象求償
即便刑法已經通姦無罪化,但民法依然可以提出侵害配偶權的告訴
雖然看您的回文您是很有信心跟目前的兩造雙方都已經達成口頭共識
只是想提醒您 您具有法律效力關係的太太是有權利對您作出法律行動的
男女感情上的價值觀人人不同
依照現在的社會風氣當然也是尊重每個人不同的價值選擇
你要一夫多妻還是一妻多夫 沒有牽涉到法律層面的話誰理你要幾夫幾妻
最後還是祝JZ大的生活幸福快樂 平安順遂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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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3.161.167.17 (越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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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SSglamr: 自己都說了法律那是在台灣吧 這串也管別人太多 03/18 10:17
他有回台灣登記(印象中
有的話女方也是受中華民國法律保護
2F:推 JZGY: 感謝建議!不過我不是忽視,而是覺得完全沒必要擔心XD 03/18 10:18
3F:→ SSglamr: 別人罩的住就好啊 偷情的還不是一堆 講清楚說明白雙方同 03/18 10:18
4F:→ JZGY: 因為結婚前就說好開放式關係,我老婆自己也是有網戀對象 03/18 10:18
5F:→ SSglamr: 意也有一堆人拿自己觀念來說嘴 03/18 10:18
6F:→ JZGY: 為了這點事告來告去,我是覺得完全沒意義啊... 03/18 10:19
7F:→ JZGY: 既然都開誠佈公了,總比偷吃欺騙等等好得多 03/18 10:20
8F:→ JZGY: 如果這樣也得擔心法律問題,那我們一開始就不會結了 03/18 10:20
其實這牽扯到的就不是情感方面的問題了
如果有天您元配缺錢花用,把心思動到了賠償金或是在分配財產時的佔利時...
情感面上或許她還是當初和您結婚時的初心 各玩各的互不干涉
現實面上是想要錢就是了~
當然這也只是杞人憂天啦~
※ 編輯: itohchen (113.161.167.17 越南), 03/18/2024 10:28:17
9F:→ JZGY: 即使這件事真的發生,她自己也是有網戀對象 03/18 10:29
10F:→ JZGY: 以這點來告,她同樣也是站不住腳的 03/18 10:29
11F:→ JZGY: 我只覺得如果真的這麼擔心自己的財產多過於享受人生 03/18 10:30
12F:→ JZGY: 那還是乾脆不談戀愛不結婚不置產XD 03/18 10:30
13F:→ sc1: 能力大的多承擔責任誠台灣之光 03/18 10:49
14F:→ nnLinh: 一堆娶不到老婆、交不到女友的在替J大瞎操心是哪招? 03/18 16:08
15F:推 newyorkoo: 給有家族企業的鄉民參考 範例人物 03/19 02:59
16F:→ newyorkoo: 旺旺蔡衍明 離婚後就沒再婚了,1男多女關係 非婚生子女 03/19 03:01
17F:→ newyorkoo: 資產藏在區塊鏈,法院管不到 03/19 03:02
18F:→ wcm: 管人家那麼多做什麼,還有台灣法管得到發生在越南的人事嗎? 03/19 20:26
19F:→ wcm: 執行也是問題 03/19 20:26
20F:推 psj81430: 一堆法律知識欠缺的(包含原波),不知道越南有刑事通 06/17 17:09
21F:→ psj81430: 姦罪和婚姻家庭的行政罰 06/17 17:09
22F:→ psj81430: 只是碼農懂什麼法律?我幹法律這行十幾年了。網戀哪是 06/17 17:15
23F:→ psj81430: 通姦?連通姦的定義都不知道。反倒是你與玲出遊有督, 06/17 17:15
24F:→ psj81430: 就完全是通姦刑事犯。 06/17 1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