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ctOfGod (Mircal&Tragedey)
站內VictoryYouth
標題[心得] 去大山背看螢火蟲
時間Sun May 3 00:33:01 2009
心得
一、找我帶路是錯的。
http://www.urmap.com/#m=ce_hccafjeeabiiidc,bcb_bcbeaecaifjheb&z=h
多騎了竹林大橋和中豐路二段到橫山火車站的距離吧= = 7.8-4.6 = 3.2km 囧
二、看螢火蟲先上網調查好可以看到比較多
今天看得結果雖然也不少,但大家好像都意猶未盡。
聽說鹿寮坑有滿地的螢火蟲,入口就在今天我帶大家繞遠路(= =|||)經過的地方。
三、我的嘴巴真的很毒
抱歉喔,也許你不相信,有一部分其實是我覺得你講話很可愛才學上癮。
其實我應該多考慮你的心情的,這整件事卻實是我的錯。很幸運是你還願意原諒我。
真的,我們在神都是一家人,不應該這樣互虧的。
四、看來我真的老了
我以前真的長的比較好喔?? = =
五、不知者不罪
美汎姐不要難過啦,回來跟你講的時候看你都快哭了,其實沒有很生氣啦,
純粹只是想散播冷知識而已@"@。鄉民當多了都習慣用強烈語氣= =,這點並同三。
等一下轉一篇新竹版的文章,看一下網路上大家對看分享螢火蟲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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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4.222.100
1F:→ ActOfGod:一樣在大山背別人拍的。 05/03 00:40
4F:推 tccbeat:曝光時間弄得很長 就可以拍的很像很多隻 XD 05/03 00:55
5F:推 Greenpasture:推 我們在神都是一家人 而且能互相原諒才是更可貴的 05/03 00:59
6F:推 Greenpasture:偉哲你也別太在意了~~相信大家都願意原諒你的 而且你 05/03 01:03
7F:推 Greenpasture:帶路真的也蠻辛苦的! 拿出高髮線照來補償我們吧~~~ 05/03 01:03
9F:→ ActOfGod:原來有人跟我一樣宅。啊~我又搞錯重點了= = 05/03 01:06
10F:→ ActOfGod:那種照片PO出來大家會不舒服啦= = 05/03 01:10
11F:→ ActOfGod:話說快300了怎麼沒有人搶啊XDDD 05/03 01:10
13F:→ ActOfGod:沒想到曝光15秒的效果還不錯耶~~ 還可以看到軌跡~ 05/03 01:14
15F:→ ActOfGod:面是今天的合照 05/03 01:33
16F:→ ActOfGod:^上 05/03 09:43
17F:推 spookyw:辛苦了~ 05/03 17:24
18F:推 bwrtJhp:辛苦了~ :D 05/04 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