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eric ()
看板Vancouver
標題Re: [轉錄]波蘭籍男子語言不通 遭加警5萬伏特電擊 …
時間Fri Nov 16 15:23:47 2007
新聞報導 今年加拿大
電擊槍擊斃人的事件 有17宗
有這麼多人 體質過不了電擊槍的考驗
是不是 也該考慮 這種"非致命性"武器的使用 是否妥當
再來 RCMP的SOP為何?? 請RCMP拿出來 讓社會大眾 與這影片相互比對
這次的事件 真的符合RCMP的SOP??
RCMP的SOP允許員警到場 得知嫌犯一句英文都不會說 嫌犯沒有任何攻擊行為
不要三分鐘的時間 不用等翻譯到場 就可以直接電擊??
電擊 不用救護人員在場??
再來
航警 居然沒發現 一個人 在機場待了10小時以上
他不會說英文 是如何通關的??
有人翻譯??
為何 加拿大溫哥華 這麼多球員兼裁判的事情?!
ICBC 既是監理所 裁決所 又同時是保險公司
VPD上次的16街夾Granville 開槍擊斃嫌犯事件 封鎖街道調查一整天的結果 是無執法過當
如果這次是RCMP執法 RCMP調查
是不是又球員兼裁判??
若要說 加拿大在這次事件中 完全沒有重大疏失
well....那就只能用welcome to Canada來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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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4.180.66.254
1F:推 leo18060:千錯萬錯都是加拿大的錯(爆) 11/16 15:24
2F:推 vzdce:welcome to Canada (遠目) 11/16 15:27
3F:推 kirkland:.....(菸) 11/16 15:27
4F:→ kirkland:上次granville上那個有拿鐵鍊 鐵鍊很危險 打到會淤血三天 11/16 15:28
5F:推 yeric:補充 上次開槍事件 是沒公佈調查內容 只丟出個"無過失"結論 11/16 15:28
6F:→ yeric:有錯還請指正 11/16 15:29
7F:推 vzdce:上次執法我覺得ok, 因為有明顯的攻擊警察 11/16 15:30
8F:→ yeric:所以攻擊警察=馬上死刑?? :P well....總得給人上法院吧 11/16 15:32
9F:→ yeric:歹徒有鐵鍊 也不用這麼trigger happy 11/16 15:33
10F:→ yeric:尤其是"訓練精良"的警察 打的很準 不會狂扣板機的啦 XD 11/16 15:33
11F:→ leo18060:哈哈 重點再於這武器會致死 這項真的需要好好評估 11/16 15:34
12F:→ leo18060:然後就是加國警察很怕受傷(死)這樣XDDDDD 11/16 15:37
13F:推 yeric:警察本來就要避免受傷 可以理解 警察也是人 11/16 15:38
14F:→ yeric:我們也不希望員警職勤殉職 但是 警察既然是受過專業訓練的 11/16 15:38
15F:→ yeric:是不是應該表現的比普通人好?? 臨場反應 武器使用等等 11/16 15:39
16F:→ yeric:不然 如果她們都會使用過當了 為何我們要給她們權力合法攜械 11/16 15:40
17F:→ yeric:還付她們高薪 11/16 15:40
18F:推 vzdce:(點頭) 11/16 15:42
19F:推 leo18060:(拍手) 11/16 15:42
20F:→ kirkland:警察薪水不多的說 不過很多都很期待可以用武器的瞬間 11/16 15:45
21F:推 yeric:VPD第一年4.4萬 三年後6.6萬年薪 11/16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