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iwi9317 (van)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B1/2]過失傷害前科
時間Wed Apr 6 09:33:49 2022
請問一下,之前因為車禍,因對方和解金要求過高,沒辦法負荷,所以就變成過失傷害成
立。
目前已經過了四年多了,因為工作出差需求,需要到美國大約三個月多,所以需要辦b1/2
,這也是第一次辦,請問這個前科需要主動告知嗎,若是要,需要準備什麼資料嗎?
謝謝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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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你搞錯重點;CBP一般不允許超過90天的出差,所以別為了出差04/06 09:38
2F:→ cchris: 跑去辦B簽;這樣做沒意義、自討苦吃;只有壞處沒有好處04/06 09:38
3F:→ cchris: 你就用免簽去就好;你的出差是正經出差還是假出差真工作?04/06 09:39
4F:→ cchris: 如果是某些台企流行的假出差真工作,那麼想出差兩三個月一04/06 09:40
5F:→ cchris: 樣會被CBP攔截;CBP會把一些紀錄不佳的台企的員工直接遣返04/06 09:40
6F:→ cchris: 所以建議你說明一下你的出差的內容,來判斷一些是否真出差04/06 09:41
7F:→ cchris: 如果你的公司過去常用免洗員工來出差(工作),你就會直接掛04/06 09:42
謝謝c大的回覆,工作內容大概是我們賣東西給客戶,然後提供售後服務,到當地指導對
方安裝完成而已,之前同事有辦成功經驗,只是因為我有這個過失傷害,所以才困惑
※ 編輯: wiwi9317 (101.12.93.160 臺灣), 04/06/2022 10:27:04
8F:→ peter98: 我覺得這是工作 不是出差04/06 10:30
謝謝p大,那我跟主管溝通一下,看能不能辦免簽的就好,謝謝
※ 編輯: wiwi9317 (101.12.93.160 臺灣), 04/06/2022 1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