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osukefish (yosukefish)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F1 ] 在國外開始新的RA contract
時間Sun Dec 12 08:11:09 2021
想要詢問一下 我是PhD身分 我的老師想要任用我當下學期RA來給我薪水
但我整個下學期都不在美國 這樣情況下 會有問題嗎
另外想問 我在這個學期也被任用為有薪RA 但我在學期中的時候(mid Oct) 就離開美國了
這樣是否已經違反規定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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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RoseGold: F-1不能離境超過5個月,超過會令 F1失效 12/12 10:11
2F:→ RoseGold: 建議可諮詢你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 12/12 10:12
3F:→ yosukefish: Rose2大 謝謝 離開美國前有問過 他們說我的狀態 Fall 12/13 02:48
4F:→ yosukefish: 學期 五個月規定不適用 所以可以離開 但下學期要等規 12/13 02:50
5F:→ yosukefish: 定出來 再問他們 正在聯絡中 但我想問問給薪的部分 12/13 02:52
6F:→ yosukefish: 實在不懂 該問誰 我到處問... vis, finacial services 12/13 02:53
7F:→ yosukefish: staff, department research fund coordinator.或許 12/13 02:54
8F:→ yosukefish: 我該問hr... 12/13 02:55
9F:推 RoseGold: 給薪應是報稅有差。若你還是美國稅務居民,一年若超過 12/13 10:14
10F:→ RoseGold: 六個月不在美國,報稅應該有問題,就像你下一篇文章有人 12/13 10:14
11F:→ RoseGold: 提到的。 12/13 1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