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TaiHuiWan (太會玩)
標題Re: [北美] L1和L2面試簽證拿到後多久需要離開台灣?
時間Tue Nov 2 23:44:08 2021
※ 引述《DIDIBNBN (水餃變元寶)》之銘言:
: 大家好:
: 先生今年以L1 blanket的方式,預計明年四月到北美工作,公司說若填好DS-160
: 可以自行預約11/22以後的AIT面試,我希望能預約12月底的面試時間(也還不確定是否
: 可約到),讓自己能繼續安排後續的租屋和海運,怕到時候被開單侑需要時間等候。
: 想要請問大家若12月底順利拿到 L1和L2的簽證的話,有規定幾個月內一定要離開
: 台灣嗎?先拿到簽證會影響之後留在美國的時間嗎?(例如簽證三年,但明年四月才開始入
: 美工作,簽證效期會從拿到簽證的2021/12開始算嗎?)
: 謝謝大家的回答~感激不盡!!
首先,你要釐清「簽證」(Visa Stamp)跟「身份」(Status)的不同
簽證 也就是所謂貼在護照內頁的那張貼紙,
主要有2個功用:1.讓航空公司確認你有登機的資格
ps.可以到達美國的口岸,但不代表你一定可以入境
2.移民官讓你以正確的「身份」入境
ps.移民官有權決定是否讓你入境還有入境多久
ps.入境美國之後,簽證就不重要了,除非你要出境再回美
身份 也就是你入境美國的主要目的是什麼,探親、旅遊、求學、工作...etc.
簽證跟身份的效期有可能一樣,也有可能不一樣。
以你的例子來說,L1-A最長可在美國工作7年,L1-B最長可在美國工作5年
你只要在L1簽證(且搭配有效I-129)有效的最後一天或之前入境美國,
就可以在美國工作最長達5或7年。
這5或7年是以你人在美國的時間計算,
如果中間有離開美國去其他國家或是返台休假等等,都可以扣除。
確切可以在美國工作多久,可以參考你的I-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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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DIDIBNBN: 非常感謝您的回覆~謝謝您喔! 11/09 09:49
2F:推 catkin98: 感謝釐清 05/21 1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