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zananMusa13 (波士尼亞Kobe)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關於person paying for your trip
時間Thu May 27 23:43:27 2021
大家好 因為近期要去面試
看到前一篇文原po的狀況
所以我也想請教一下 (擔心綁架標題 故發一篇新的文章來問)
在DS160填 Person paying for your trip
我的狀況是一部分是自己的存款 一部分是父母支付
那這一欄是要填SELF 還是OTHER PERSON呢?
(財力證明是開我自己的戶頭 我的家人把錢匯到我的戶頭)
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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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都不重要,寫self或是others都可以,反正學校已經確認過 05/27 23:49
2F:→ cassine: 有錢,才會發I-20 05/27 23:49
3F:→ cassine: 抱歉推錯,你沒有講你申請什麼簽證,不好判斷 05/27 23:50
4F:→ DzananMusa13: 謝謝C大 我是f1~ 05/27 23:51
5F:→ cassine: 那我的回答可以參考,你的資金學校已經驗過了,因此AIT 05/27 23:56
6F:→ cassine: 不太感興趣 05/27 23:57
7F:→ DzananMusa13: Okay 真的非常感謝C大~ 05/27 23:57
8F:→ roy047: F1這部分沒差 學校I-20掛保證就可 05/28 0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