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lg119 ()
看板VISA
標題[北美][ESTA] 陪伴公民伴侶
時間Fri Mar 12 17:06:17 2021
第一次入境美國,想確定我的旅行目的是否符合 ESTA 的範疇:
背景:
女友是在台灣長大的美國公民,今年會去美國念碩士,
我是在台灣有穩定工作的台灣人,沒去過美國。
預計會在今年六、七月的時候陪女友飛去美國,
陪他找房子、熟悉周圍環境等等,預計會待 21 天左右。
問題:
我知道 Visiting girlfriend in US 是 ESTA 的範疇(探親),
但如果是 Accompany girlfriend to US 還屬於 ESTA 的範疇(探親)嗎 @@?
第一次入境美國,很怕被原機遣返 囧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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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wlg119 (1.164.238.108 臺灣), 03/12/2021 17:08:12
※ 編輯: wlg119 (1.164.238.108 臺灣), 03/12/2021 17:18:09
1F:→ cchris: 只要造訪性質是短期的、和原居國有連結/約束力,就沒問題 03/12 17:25
2F:→ wlg119: 非常感謝 03/12 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