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ovexp2643 (台北金城武)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H1B ] 離職後60天grace period認定
時間Sun Feb 28 01:53:12 2021
(代po)
大家好!
個人目前情況:
H1b visa,I-797A,有效日期至9/30/2023
情境:
因為近期拿了offer,已於現在的公司談好離職日是3/12/2021
現在公司的HR表示,會在3/12當天做身份終止revoke
目前新公司的律師正著手準備我的h1b transfer (Change of Employer)
由於新公司與我談好是3/15/2021入職,但這之間有身份空窗期
請問,
1) 是否在3/12/2021後,確保新公司transfer receipt在這之後的60天內能收到,
我依舊合法待在美國?
2) 最保險的做法是否請新公司近期內遞交文件,
並且"盡量"在3/12日前拿到transfer receipt,3/15日即可順利入職?
3) 如果新公司在舊公司於3/12日revoke後,才遞交我的申請 ex:誇張一點4/1日才送件,
這樣案件審理上有無影響或是風險?
以上,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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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lovexp2643 (70.95.167.66 美國), 02/28/2021 01:54:59
1F:推 cassine: 1.是;2.是,可以加急,兩週有結果;3.就是比較慢拿到 02/28 02:33
2F:→ cassine: 有可能超過60天而必需要出境或轉換身份 02/28 02:34
3F:→ cchris: 只要在終止日的60天內正確的遞件,就沒問題;就算收據慢一點 02/28 06:16
4F:→ cchris: 收到也沒事,收據日期就是收件日期 02/28 06:16
5F:→ cchris: 例如3/12離職;4/1遞件,6/1拿到收據,日期會是4/1;這樣ok 02/28 07:22
6F:→ cchris: 要拿到收據才能工作 02/28 07:23
7F:→ lovexp2643: 感謝兩位c大,另外想延伸問一下,這60天寬限期 02/28 13:26
8F:→ lovexp2643: 是一個累積的概念嗎?如果下回轉職又遇到這情況 02/28 13:27
9F:→ lovexp2643: 是又重新倒數60天計算還是繼續扣下去? 02/28 13:27
10F:→ cchris: 每次離職都有60天 02/28 14:37
11F:→ lovexp2643: 感謝回答! 03/01 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