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henpine ()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H1B] H1B 10/14面試
時間Thu Oct 15 06:41:57 2020
因為收到站內信還有看到一些留言說希望了解這次面試的過程,所以來分享一下
我今年剛抽到H1B,原本是拿F1/STEM-OPT
遞交資料後被RFE,再次提供說明資料後、收到I-797前因為私人因素所以我在8月初回到
台灣
後來請委託律師幫我把I-797寄到台灣,我在九月底的時候約了10/14的面試
第一關:檢查資料;看了我的護照、DS-160、I-797
第二關:按指紋
第三關:先問了我工作內容,接著問我知不知道court order以及公司是否屬於plaintiff
的一員
我跟她說但是我是6/24之後才離開美國的,她就說make sense XD
之後問了有沒有看Know your rights小冊子
接下來去隔壁櫃檯繳$69的fee後再回來就好了,只收了護照,照片她說不需要
希望有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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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blackdown: 推推 10/15 07:32
2F:推 dwer: 感謝分享~~ 10/15 07:50
3F:→ cchris: 推 10/15 09:06
4F:→ collocation: 感謝分享 10/15 09:58
5F:推 YiYaochAng: 所以你的公司不是商會的 只要6/24在境內即可囉? 10/15 11:39
6F:→ YiYaochAng: 恭喜! 10/15 11:40
7F:→ cchris: EO法規本來就是這樣寫的,白紙黑字。6/24在美國的人不受禁 10/15 11:55
8F:→ cchris: 令影響,根本不必豁免。事實證明AIT是識字、守法的,有足 10/15 11:55
9F:→ cchris: 夠的專業能力 10/15 11:55
10F:→ cchris: 6/24在美國的人不是禁令的對象,所以不需要豁免、也不需要 10/15 11:57
11F:→ cchris: 法官停止實施 10/15 11:57
12F:→ cchris: 法理上的原理是這樣:總統只有權利禁止外國人入境(但也 10/15 12:08
13F:→ cchris: 有範圍限制,不能任意妄為獨裁)。總統/行政部門沒有權利 10/15 12:08
14F:→ cchris: 停發簽證。這是國會的立法權的範圍。所以總統的EO只能限 10/15 12:08
15F:→ cchris: 制生效當天不在美國境內的人,不能限制已經在美國的人,否 10/15 12:08
16F:→ cchris: 則就是侵犯立法權,馬上就會被判決無效 10/15 12:08
17F:推 MIKEmike07: 再推一次C大:) 10/15 12:14
18F:推 evilove: 謝謝分享! 10/15 12:41
19F:推 bob71735: 推,趕快回來XD 10/15 16:08
20F:推 drjkuo: 感謝分享 10/16 01:18
21F:推 justin1534: 感謝分享 10/16 09:39
22F:推 snow0112: 感謝分享 10/17 01:50
23F:→ cchris: AIT的統計數據,9月發出8張H1,8張L1,狀況有好轉 10/30 03:37
24F:推 intrepid123: 原po哪時候收到新簽證呢 幾天嗎 11/09 15:56
25F:推 imgigi: 原po大大說那時候是三天後收到(站內信詢問),供大家參考。 11/13 00:41
26F:→ imgigi: 不過年底可能因為放假關係,大家還是要留意時間。盡量別 11/13 00:42
27F:→ imgigi: 抓太緊 11/13 00:42
28F:推 woody3724: 請Know your rights小冊子是甚麼?在哪邊可以找到? 01/05 2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