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wall0 (牆)
看板VISA
標題申請J1被當中國人拒簽
時間Mon Sep 28 18:48:16 2020
(此文是請有ptt帳號的朋友代po)
各位大大好,
我最近在德國法蘭克福的美國領事館申請J1 visa (exchange visitor), 被簽證官以Presid
ential proclamation 10043 (開黃單, 上頭依據Section 221(g)) 而拒絕. 想請問大家是
否有遇到類似的情況, 以及解決的方式?
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10043的標題:
Suspension of Entry as Nonimmigrants of Certain Students and Researchers From th
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白宮於5/29公佈)
<我不會縮網址, 因此沒有放上來>
這份簡單來說, 是針對"中國"部分持F簽和J簽的學生或研究人員過去有解放軍的背景, 可能
涉及竊取美國的科技等等而發佈的, 除了要求加以審核中國申請者外, 也包含暫時停止或有
限制的發放F簽和J簽. 內容沒有提到台灣或中華民國.
我個人的解讀是, 簽證官把我當中國人拒絕了我的簽證!
(以下是申請細節, 內容有點多)
[個人情況概略]
我是在德國唸博士班, 畢業後待原實驗室當博後. 至今待德國8年. 很幸運在上半年找到了
下一份博後 (位在紐約州的大學). 我一直和學校以及未來的PI保持聯絡, 文件遞交等過程
都相當順利, 預計秋天到美國開始新工作.
今年因為疫情, 我沒有回台灣. 另一方面, 考量到博士文憑及相關資料是德文, 想說在這裡
申請的話, 會比較方便 (不需要額外翻譯, 公證等程序).
[申請J1簽]
8月底的時候我收到學校寄來的DS-2019. 上頭的資料均正確, 包含國籍寫的是台灣.
9/11我依指定的時間到了美國駐法蘭克福領事館面試. 我帶去的資料是結合AIT中文的建議
(建議事項比較仔細) 以及簽証系統上英文版的說明 (簡略), 以及爬文後網友們提到可能會
用到的資料, 因此帶了DS-2019, DS-160, appointment confirmation, 5x5 cm photo, pas
sport, CV, research plan, invitation letter, contract, doctoral dissertation, 所
有舊護照, 額外跟內政部申請的所有出入境證明, 出生證明....... 能帶的我都帶了 (帶去
的紙張比當年考大學聯考的紙張還多=.=").
去之前我看了幾次know your right線上版 (傳說中的小手冊), 法蘭克福領事館自己拍的面
試程序小影片 (似乎只提供給到這裡面試的申請者), 搜尋可能被詢問的問題 (中英文都有g
oogle, 但網友分享的問題大同小異).
從在建築物外開始等待到最後是簽證官面試, 這些程序大致跟AIT差不多, 只是細節控管更
嚴格 (大概因為歐洲有恐攻).
簽證官的問題:
1) Tall me about your research.
2) How long have you stayed in Germany?
3) What is your future plan?
4) Have you ever been to the USA?
針對第3點我猜測J1簽是非移民簽, 須盡量避免讓簽證官認為有移民意圖, 因此我強調之後
會回台灣工作.
(I will go back to Taiwan. I know one year is not long enough to do a project, .
.....(略)...... after I go back to Taiwan.)
簽證官態度沒特別好或不好, 也沒特別親切或冷漠. 等我回答完問題, 她收了我的護照, DS
-2019, 額外跟我要CV. 之後說: 針對中國與台灣的申請者, 白宮有表示要加以審核. 結果
如果是拒簽, 她會很具體告訴我原因. 要我回家等通知.
就這樣她收走這些重要且原版文件, 沒有給我任何一張證明 T^T (說真的, 護照在人家手上
, 沒有紙本文件可以證明, 很可怕)
等待的日子我只能時不時開信箱看有沒有領事館寄來的信, 看手機有沒有簡訊通知, 看申請
系統追蹤護照下落, 以及看簽證系統有沒有簽證審核新進度......
中間約有兩天的時間護照下落不明QQ (正好是護照從領事館運送到申請者可以領件的領件處
<一個UPS站, 非領事館>)
9/22 簽證系統顯示, 簽證官已經裁決拒絕(refusal)我的申請. 系統沒有額外說明.
9/24傍晚收到簡訊, 告知可以領回護照了
9/25 我到指定的UPS領件站領護照. 除了護照外, 還有當時簽證官收走的正版文件, 以及一
張黃單. 黃單上只有手寫Presidential proclamation 10043. 沒有額外其他說明.
PS: 這張黃單的內容跟AIT發的差不多, 但少了ESTA這段陳述. 大意一樣是簽證官目前無法
審核這份申請, 申請者需要依據簽證官指示補繳以下文件等.
[我的問題]
針對黃單 (及Section 221(g)) 我的理解是, 如果我需要補繳資料, 那預備好資料之後補件
, 簽證官可以繼續審核我的申請 (如果有誤會的地方, 還請大大們指正). 但顯然我沒有要
補件的地方, 而是被認為是中國人, 所以拒簽了. 那我接下來能怎麼做?
PS: 申請者無法直接對口領事館任何一位員工或簽證官. 過程中我沒有看到有人有別名牌.
目前手上有的就是領事館的e-mail address 和電話 (打再久都不會有真人對話的號碼, 我
打過).
以上~感謝大大們閱讀~也請大大們提供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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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1寫email 2重辦一次 3回台重辦 09/28 23:43
2F:→ wall0: 感謝C大的回應! 10/02 07: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