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ars15961 (靳仔)
看板VISA
標題[台灣] [E-2]更改預約與兩星期前繳交文件
時間Sat Apr 13 09:23:31 2019
在申請E-2的時候,AIT有規定需要提前兩個星期繳交所有電子文件。
然後在E-MAIL的開頭上需要打入我預約的時間/名字/跟護照號碼,
4/9號付的款,4/10號上網預約了5/16 (當時最快的可預約日期)
預約了以後,立刻就傳送了E-MAIL過去AIT,
所以EMAIL的開頭押的日期是5/16
今天早上看到4/24有新的位置,然後我就重新安排預約了。
這樣的話, 我需要再傳送一次email嗎?
會不會因為email上頭押的日期和預約面試的日期不一致而被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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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hcktaiwan: 邏輯推斷他們需要2週提前作業時間,4/24的預約他們4/10 04/13 10:39
2F:→ hcktaiwan: 會啟動作業。但是你當時email是5/16,表示他們5/2才會 04/13 10:40
3F:→ hcktaiwan: 動你的資料。 04/13 10:42
4F:→ mars15961: 那這樣也還是只能等到5/16號了 04/13 10:43
5F:→ hcktaiwan: 星期一聯絡AIT確認看看,也麻煩你要來回報一下結果。 04/13 10:44
6F:→ cchris: 這個問題適合詢問ait 04/13 11: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