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v8787987 (木村龍)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關於ESTA有沒有必要轉F2
時間Fri Mar 1 08:40:55 2019
大家好,想在這邊問大家一個問題目前,因之前跟老婆是遠距離都用ESTA簽證旅遊找朋友
名義找對方,最近在美國已登記結婚在台灣目前沒有登記,去找老婆大概都不會超過90天
,這樣還能拿著原本的ESTA進入美國以旅遊名義找老婆嗎?還是一定要換簽證為F2?又或
者需要重新辦理ESTA?因為之前半ESTA時是未婚的狀態?拜託各位協助了其實本身對這塊
不是很懂求助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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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v8787987: 老婆本身是有F1 & I20簽證 03/01 08:41
2F:推 cassine: FAQ,沒有要待很久就用 ESTA 03/01 08:45
3F:→ v8787987: 是能繼續用原本還沒到期的還是必須重辦?忘記當時辦ESTA 03/01 08:50
4F:→ v8787987: 有沒寫到婚姻相關問題了如果有的話當時肯定是填未婚但現 03/01 08:50
5F:→ v8787987: 在已婚了... 03/01 08:50
6F:→ cchris: 結婚不影響;如果你願意繼續遠距離的話就繼續用免簽 03/01 10:16
7F:→ cchris: 如果想長住就辦F2 03/01 10:16
8F:推 jmt1259: esta 不是簽證 03/12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