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ycmit (prince)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E2]眷屬工作的問題
時間Wed Nov 28 22:06:43 2018
版上的各位大家好
關於E2眷屬簽證中的規定提及
"除非在美國取得國土安全部移民局(DHS-USCIS)的明確許可,否則眷屬不得在美國工作。
這個許可必須在您到達美國後才能提出申請。"
請問這個容易申請許可嗎?什麼情況下才會許可呢?
如果沒有獲得許可是不是就只能打黑工了,還是有什麼方式可以合法工作嗎?
以上的問題與疑問,先感謝大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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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 cchris: 很容易申請,一入境就遞件i765,要三四個月。絕對不應該 11/29 05:01
2F:→ cchris: 打黑工 11/29 05:01
3F:→ cchris: 只要有付申請費就會通過 11/29 05:02
4F:→ cchris: 費用410美金 11/29 05:03
5F:→ cycmit: 感謝cchris大大 11/30 19: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