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hy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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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歐洲] 英國Family visa
時間Sun Sep 9 00:10:23 2018
: 推 woocow: https://i.imgur.com/IGVKuGe.jpg 09/07 19:47
1. "一年探親簽證"?
我不知道你們查到的資料是什麼。請給個英國政府官方的英文網頁,或者至少
簽證類別的英文正式名稱。解釋說明起來會比較明確。
2. 以訪客身份入境?
英國以訪客Visitor身份入境,一次最多就是給予六個月的停留許可。這與訪客
簽證的效期是分開的:訪客簽證一般效期六個月,但也有更長的,最長可到十年
,但這只是表示這十年中你可以搭上飛機搭上船然後出現在英國入境邊檢移民官
面前請求以訪客的身份入境,然後移民官會問你來幹嘛要來多久,滿意了給你蓋
個章,核給本次入境你可以停留的期限,最長就是前述的六個月。
訪客免簽入境則是針對持某些國家及地區護照的旅客,單純要觀光、商務拜訪、
探訪親友、某些限定條件下的短期進修,在不尋求超過六個月的停留的前提下,
可以不辦簽證護照帶著直接跳上飛機跳上船然後出現在邊檢櫃臺前。這不保證獲
得入境停留許可。而且,少了之前申辦簽證提交資料說明入境目的行程安排,理
論上邊檢移民官的審查力度應該要比已有簽證(entry clearance)的旅客強﹑
問的問題要比較仔細囉唆。但實際上也是有什麼都不問笑著說句歡迎你來玩
就蓋個章放行的...
3. 跨年度要突破訪客一次停留最長六個月?
不可行。
4. 為什麼你很可能被認定應該用配偶簽證?
因為按你陳述你的入境目的看起來是為了與英籍配偶不限期共居住在英國。
(intend to live together permanently in the UK)
你是否要與英籍配偶住在一起live together? 是
你是否要與英籍配偶不限期住在一起live together permanently? 是
你是否要與英籍配偶住在英國live in the UK? 是
5. 可不可能多次以訪客身份入境,達成老公讀書的學年度內累計停留超過六個
月的效果?
可能可以,但是你每次陳述的入境目的以及出入境行程安排要自己想清楚。何況
按你所說你在台灣根本沒什麼social tie了,你要怎麼說明你到英國只是來當訪
客,你的家還是在台灣?what is the occasion for your visit this time?
你的陳述與解釋是否有可檢證證據資料?
6. 之後回台灣待在英國的一年期也不能累計給往後的配偶簽?
這倒不一定。這要看之後你們搬回台灣居住的原因、時間長度等等主客觀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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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hyang (82.39.100.203), 09/09/2018 00:16:09
1F:推 woocow: 再次感謝A大,我轉給朋友看過後再來回應3Q 09/09 1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