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iahh (忙)
看板VISA
標題Re: [北美][F1 ][OPT ][ESTA] F1結束後用ESTA再入境間隔時間及滯留
時間Sat Jul 21 16:05:15 2018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引述《cchris (cruising Panama Canal)》之銘言:
: : 學校同意就能延長
: : 那就不要繳交論文啊! 只要論文沒交,就無法畢業
: : 博士的畢業日就是交論文日
: : 只要你延後交論文、學校也願意延長你的I-20,就是合法的延畢,就是full time
: 補充一下,美國政府有規定,必須有合理的學術或醫療的理由,才能延長I-20
: 你如果因為小孩而有一年的leave,有可能是個符合規定的理由
: 你可以和學校溝通看看,能不能延
: 如果真的不能延的話,那也沒辦法
: 我重新查證了一下,確實可以辦OPT,但嚴格來說這不叫做「用OPT來延畢」
: post-OPT只要完成所有的課程規定,若只剩下論文的話,是可以申請的
: 以只剩交論文的PhD情形來說,可以選擇pre-OPT或post-OPT
: UConn的官網有比較thesis pending的狀態下,pre及post OPT的優缺點:
: https://isss.uconn.edu/wp-content/uploads/sites/76/2016/05/ISSS_344_OPT_Guidelin
: es.pdf
: 總之,要在OPT結束前寫完論文
: 另外,如果不打算先開始OPT,
: 則的確有一種"Dissertation Completoin Enrollment"狀態
: 可以多花2年來寫論文,也可以延長I-20 (由學校核准)
: 這段期間也是正常的學生身份,而且是full time, fully registered
: 這是Princeton的規定:
: https://gradschool.princeton.edu/sites/gradschool/files/DCE%20Handbook.pdf
: 你的學校說在這個狀態下你是part time,這和Princeton說的不一樣
: : 如前所述,學校願意讓你延畢的話,你就可以撐到一學年,就能OPT
感謝C大特地做了研究
我查了一下,我們學校確實有個類似princeton的這個階段,
叫Dissertation Completion Status
明確說是part-time,但又註明國際學生需經國際事務處許可,
似乎針對國際學生另有措施,或許我可以再問問看
只是就我問學長姐的結果,除非理由明確,不然一般不會允許第八年註冊就是
: 你在美國到底待了幾年?
: 我沒有誤會的話,到去年暑假為止,你待了七年半?
: (博士六年半+生小孩一年)
: 所以學校認為你的學位原本需要7年,你用了6年半,只剩半年?
: 所以打算只發出半年的I-20給你? 你拿到I-20了嗎?
: 你去年回台灣的這一年,應該不算在這裡面吧?
我是2011年秋季入學,2017年春天(也就是本來的六年下半)parental leave
2017年夏天回台灣,也就是2017年秋季跟2018年春季(第六年下半跟第七年上半)在台灣
今年秋季回美國會是我的第七年下半學期
而學校政策一般不允許第八年註冊
之所以I-20只給一學期,到今年十二月底
(我還沒拿到I-20,就是學校在辦理手續時發現我即將滿七年,
前幾天才告知我這個政策,所以我才開始想辦法)
我parental leave只休一學期,我查了一下,其實還可以有個child rearing leave
但須在生產後的一年內,我已經超過時限,而且這個leave沒有己薪,
之所以我當初也沒特別考慮這個選項 (parental leave有全薪),
加上接下來這年回美國是年初才有的計畫,現在才臨時在想辦法
謝謝C大目前為止的各種建議
境內辦I-539轉到B身份似乎是最省事又可行的方式
我來研究看看
感謝!
: : 你在美國這麼多年,還想用免簽,很容易引起疑惑
: : 但第一次的成功率是有的,要看個案及實際的運氣,沒有標準答案
: : 比較安全的做法,是境內辦I-539轉到B身份,完成打包及畢業典禮
: : 但最佳解就是延畢,多燒一學期學費、晚一學期交論文,換到合法身份+OPT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3.187.2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VISA/M.1532160317.A.248.html
1F:→ cchris: 你第六年下半和第七半上半人在台灣,不應該在SEVIS裡 07/22 14:51
2F:→ cchris: 你也不可能修課啊? 所以在台灣的一年不應該被計入吧? 07/22 14:51
3F:→ cchris: 你是用什麼樣的狀態待在台灣? 有領獎學金? 依然是FT學生? 07/22 14:51
喔可能還要補充說明一下
我第一年到第五年的J簽證是獎學金單位發的(美國相關政府單位)
第六年transfer到學校,由學校renew之前的J簽證,待了2016秋2017春這段時間
2017夏回台灣,不再renew之前的J,也跟學校說明我要回台灣還那兩年債
過去這年我還是有註冊 (register in absentia),也有獎學金
SEVIS狀態我不確定怎麼看
這次聯繫學校時學校本來要讓我繼續用J
後來因為我沒有來自第三方的funding,學校說那只能讓我重新申請一個F
我們從第四年開始不再修課
(俗稱ABD,但第四年還有teaching義務,第五年以後純粹寫論文)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解除C大的疑惑?
※ 編輯: Miahh (1.163.187.20), 07/22/2018 15:08:35
4F:推 cassine: 這也是我不懂的點,學校似乎沒有處理過類似情形所以直接 07/22 23:35
5F:→ cassine: 用你的年級套用 SEVIS program 的長度,事實上兩者是可以 07/22 23:35
6F:→ cassine: 分開來看的,這也是我認為你新的 F-1技術上可以繼續延長 07/22 23:36
7F:→ cassine: ,延長到讓你可以申請 OPT的程度 07/22 23:36
8F:→ cassine: 總之這種情形是該輪到學校合作的移民律師登場的時候了 07/22 23:37
感謝cassine大一起幫忙給建議!
喔所以學校方面一般不讓人在第七年以後繼續註冊其實跟SEVIS program長度有關?
我想或多或少也是第八年開始的註冊必須經過研究生學院院長同意
而同意的理由認定很嚴格
以院長的角度他只看理由,不會因為技術性可行而通融
之所以把第八年以後註冊的可能性綁死了
其實以我的需求來說是很樂意採用轉換B身份的這個方法啦
手續費比學期註冊費便宜~XD
可行性高,我也並不需要用到學校的資源(都用老公那邊的,包括保險)
所以就不打算繼續跟校方周旋了
※ 編輯: Miahh (1.163.187.20), 07/23/2018 03:58:09
※ 編輯: Miahh (1.163.187.20), 07/23/2018 04:2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