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batata (bat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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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北美][F1 ][OPT ] EAD 寄丟 處理方式
時間Thu Jan 11 16:49:54 2018
與學校聯繫並且說明情況,並且拿到最新的I-20,上方有 OPT approved
學校表示沒有在海外申請I-765的經驗,並且指出 I-94的效力問題
因為我已經不在美國,所以最新的I-94已經失效,
他說有可能USCIS會認為I-94 not valid,駁回我replacement的申請
學校建議是拿F-1,I-20(opt approved),I-797approval notice,offer letter入境
並且建議入境之後再file I-765,確保所有資料都valid
所以目前我的計畫是先嘗試入境再申請 EAD replacement,
公司已經同意可以用replacement的收據開工。
問題
若入境成功,opt 2/5開始生效,在2/5開始後的某天Z日,收到replacement的收據開工
1. 失業的天數為2/5到Z日,計算正確?
2. Z日起開始算90天,理應收到EAD,若超出90天,立即不能工作,
但是也不算失業,待在美國沒有問題?
3. 承2,超出90天後的某天,EAD被approved,
從approved的那天計算至收到卡回去工作這天,這段期間為失業期間?
4. 以replacement的收據工作90天之內,就算replacement的EAD approved,
不須暫停工作,只是要拿到實體卡之後回報公司及學校?
感謝版主熱心回覆,處理後會完整整理以供後人參考
※ 引述《cassine (Savannah)》之銘言:
: ※ 引述《batata (batata)》之銘言:
: : 1. 2. 所以網路上敘述為真? 所以我不滿足USCIS 重寄條件,只能重新申請?
: : 所以您的建議 直接跑補發流程是指 立即重跑 I-765並繳410美金費用,沒錯吧?
: 我是說你要發揮溝通能力,想辦法讓移民局替你免費補發。當然你不想跟他浪費
: 時間直接花 $410 申請補發也是可以的。
: : (中間恕刪)
: : 問題
: : 1. 若在跑新的I-765中,找到遺失的EAD,是否可持有找到EAD立即入境?
: 有可能可以有可能不行,如果移民局已經受理你的補發申請,會把前一張 EAD註
: 記為失效,此時入境一樣可能有問題,但解釋後可能給過。只是你就有一筆紀錄
: ,日後入境都可能被仔細檢驗。
: : 2. 若想以Severe financial loss to company or person 申請加急
: : 是一開始在送i-765時,附上offer letter並說情況,要求他加急嗎?
: 你有辦法拿出證據證明你或公司有「損失」就有機會通過。
: : 或是有更適當的時間點? 還是每天打電話去USCIS?
: : 3. 您提到等到EAD再入境,但如果我重新申請,即有I-765 receipt notice,
: : 因為先前遺失的EAD讓 Post-Completion OPT is Approved,所以不能用收據入境,
: : 還是得需要EAD?
: 可能可以可能不行,但多半會遭遇到極大的困難, CBP官員有准駁權,最壞的狀
: 況是,他不放你進來,導致你的紀錄多一筆「拒絕入境」,這樣以後申請任何簽
: 證都得老實承認,然後解釋很久。
: : 4. 我opt開始日期為2/5,所以得在90天內,也就是5/2前持有ead,入境?
: 對。
: : 5. 再次申請之後我的狀態算是 card replacement,如果是能否以replacement 收據入境?
: 答案一樣,你沒拿到卡片就是多半會遭遇到困難,有拒絕入境的可能。
: : 6. 不論是card replacement 或 單純申請,這兩個狀況我有需要再申請新I-20?
: : 記得opt下來30天內要寄到USCIS,但我很明顯已經超過了
: 你是 replacement ,不是單純申請,總之你得先找學校替你發一份最新的 I-20
: ,然後跑補發程序, $410 再賺就有,先拿到卡片要緊。
: : 謝謝版主熱心回覆
: 再次呼籲沒拿到 EAD卡前不要離境,否則移民局一拖,90天失業期很可能會在處
: 理補寄時就先達到,不是沒有變通方式,只要公司願意讓你遠端工作然後學校願
: 意受理你的就業登記就安全,一旦公司不願意或是學校不願意配合,就可能因為
: 超過失業天數導致 OPT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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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F:推 cassine: 1234答案都對 01/11 17:13
2F:→ batata: 謝謝版主回覆 01/11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