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eacon (deacon)
看板VISA
標題[北美] [F1] [OPT] 在學校當Voluntary RA
時間Sat May 21 03:18:16 2016
各位版大好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一下,
小弟我前陣子剛離職,
所以想說找一個voluntary RA的位子先掛一下OPT身分,避免超過90失業期限,
於是最近跟我教授聯絡後,
他也同意我可以先到他的lab當voluntary research assistant,
也給了我一封offer letter
只是我詢問了我們學校的HR部門,它們說由於我的這個工作是沒有薪水的,
所以我不是正式的學校員工
那請問一下當這個voluntary RA,如果不是學校正式員工,
這樣還可以讓我的OPT身份繼續維持下去嗎?(就是不算失業這樣)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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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4.13.168.40
※ 文章網址: https://webptt.com/m.aspx?n=bbs/VISA/M.1463771899.A.EAC.html
1F:推 cassine: 只要學校願意證明你一週工時有達到20小時就沒問題,通常 05/21 04:34
2F:→ cassine: 是用薪水單證明,但不領錢的話需要其他證據 05/21 04:34
請問一下其他證據是指那些? 如果在offer letter上有明確標定工作時數的話可以嗎?
因為教授給我的offer letter上有明確標上 40 hours per week (full-time)
title是 voluntary research assistant,這樣可以嗎?
另外學校證明的部分,如果我不是學校正式員工(不在HR系統裡),
僅是教授願意證明的話可行嗎? 謝謝
3F:→ shizz: 記得volunteer有嚴格規定 必須要此職位內容本身就是不支薪 05/21 04:38
4F:→ shizz: 例如xx義工等等 如果工作內容平常是應支付心水的工作 05/21 04:39
5F:→ shizz: 即使你與sponsor都願意不付錢 也不符合volunteer規定 05/21 04:39
6F:→ shizz: 現在躲得過 以後辦H1B或綠卡等回溯時 還是得受質疑 05/21 04:40
但我看也很多人在opt找到工作前,也都有先在學校lab掛一陣子的opt耶...
而且我的職位title就是 voluntary researh assistant 這樣往後申請H1b會有影響嗎?
※ 編輯: deacon (24.13.168.40), 05/21/2016 05:02:08
※ 編輯: deacon (24.13.168.40), 05/21/2016 05:04:09
7F:→ cchris: sevis的opt紀錄是由學校DSO管的,只要和領域有關即可 05/21 05:51
8F:→ cchris: OPT可以不領薪水,因為目的是訓練學生,而非工作 05/21 05:53
9F:→ cchris: OPT是有工作權的人;可以選擇不領薪水;這和沒工作權的人違 05/21 05:53
10F:→ cchris: 法進行volunteer,接受剝削,是不同的情形。此例沒問題 05/21 05:54
11F:→ cchris: 但新版的STEM EXT就必須符合市場的薪水,和第一年的OPT不同 05/21 05:55